“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教育论坛在京举行
以公共资源配置加快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涉及千家万户,是当今社会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收入不公平影响人的一时,教育不公平影响人的一生。促进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的新期盼,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全民。要始终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和“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作为新时期教育工作的教育理想,把“所有的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作为教育系统的奋斗目标。
一、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多年来,党和国家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适龄儿童入学率的性别差异到上个世纪末基本消除。2010年女童小学净入学率为99.73%,高于总体水平0.03个百分点。普通初中在校生中女生与男生的比例差距由1985年的19.28%缩小到2010年的5.58%。
——贫困学生的入学机会得到有力保障。国家从2004年开始逐步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用惠民政策保障教育公平,仅2010年,在免除全国1.5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国家向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惠及1.36亿学生,受助学生比例(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比例)超过89%,不少因贫失学的孩子重返校园。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国家实施“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并规定流入地政府将农民工子女教育费用列入本地教育经费预算,全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人数迅速增长。2010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小学就读的有864.3万人,比2007年增加272.3万人,在初中就读的有302.9万人,比2007年增加129.2万人。
——民族教育蓬勃发展。国家大力扶持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发展。2007年底,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内蒙古、宁夏、新疆、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2010年,少数民族小学和初中占全国同级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54%、9.42%,超过其占总人口的比例。
——民族教育蓬勃发展。国家大力扶持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发展。2007年底,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内蒙古、宁夏、新疆、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2010年,少数民族小学和初中占全国同级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54%、9.42%,超过其占总人口的比例。
——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多方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在推进“两基”工作中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尤为迅速。1985年到2010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由375所增加到1706所,增长了3.55倍,特殊教育在校生数由4.17万人增加到42.56万人,增长了9.21倍。
二、正视现阶段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利益结构加快调整,社会需求不断分化,教育政策不够一致,教育法制不够完善,教育制度不够健全,教育管理不够规范,导致城乡、区域、类型、校际间公共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教育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和分配难的矛盾长期存在,不同人群接受良好教育机会不平等,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机会的期望,教育公平问题凸显。不同群体和个人对“从上学难到上好学”的教育公平感差异显著,对城乡教育质量相差较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突出、地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明显(流动人口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困难群体教育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意见纷纷,促进教育公平任重道远。
三、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导向和关键措施
——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坚持教育公益性是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促进教育公平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促进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首要任务是保证各级各类教育机会公平,工作重点是保障困难群体公平受教育机会,基本目标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各级政府要把促进教育公平摆在教育工作更加突出位置,贯穿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以发展促进公平,以倾斜保障公平,以规范维护公平,以选择提高公平,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机会。
——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广大农民子女享有受良好教育机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影响最大的教育公平。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区域综合改革试验,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全面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适当向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倾斜,增强农村教师的吸引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使所有学校达到义务教育国家基本办学标准,使农村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教职工编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改善学生营养状况。逐步统一城乡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教师编制标准和办学条件标准。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对报考农林水地矿油核师等艰苦专业的农村学生招生倾斜并减免学费。
——重点支持中西部教育发展。缩小中西部与东部的教育差距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重点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健全区域教育协调机制,把教育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领域。新增国家公共教育资源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加快民族地区县“普九”进程,加强边境地区国门学校建设,巩固中西部地区“普九”成果。加强中西部贫困地区薄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扩大内地民族高中校(班)规模,率先在民族地区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西部省份办好一批重点高校,加大对中西部高职院校的支持力度,增强民族院校综合实力。扩大中西部高校招生协作计划,增加中西部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加强中西部人力资源建设。
——大力改造薄弱学校。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是社会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区域内校际差距过大特别是薄弱学校的存在是造成择校问题的根本原因。各级政府要大力改造薄弱学校,统一区域内办学标准,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到建设有标准,发展有特色。采取调整布局、以强扶弱、教师流动、生源均衡、校务公开、办学规范、评价科学、社会监督等有效措施促进学校协调发展。支持民办学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满足群众合理择校需求。
——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公平受教育机会。高度重视困难群体公平受教育机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制定补偿政策,差别对待,重点关注,改善条件。消除体制障碍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关键,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做到同城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常住人口子女教育纳入城市学校总体建设规划,试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异地中考和高考,优先考虑第二代移民,提高教育服务的适应能力。健全贫困生助学体系,加大普通高校和高等、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和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做到“应助尽助”,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推进全纳教育,保障残障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把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以发展智障、听障、视障和言语障碍的儿童少年教育为重点,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特教学生免费就学制度,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加强以特殊劳动技能为主要教育内容的职业教育,让残疾学生学会一技之长,坚持不放弃每一个孩子。
——制度化推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基础公平与自由选择的统一,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促进教育公平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任重道远。要立足国情,承认差别,尊重差异,缩小差距,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循序渐进,确保机会公平,争取条件公平,关注结果公平,重在制度推动。国家建立教育公平监测体系,发布教育公平年度报告。建立各级人大、政协依法对同级政府促进教育公平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风评议制度。建立教育重大问题听证制度,完善民主决策。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完善危机干预机制,提供法律援助,摒弃教育歧视。优化促进教育公平的社会制度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扩大社会和家长对考试招生、资源配置、教育教学、收费标准等重大事项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共同推进教育公平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