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教育论坛在京举行
重构幼儿教师教育体系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建国六十年来,前期主要由独立设置的幼儿师范学校承担幼儿教
师的培养任务。在新时期从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结构调整过程中,逐步打破了独立设置幼儿师范学校的原有格局,而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幼儿教师教育体系:(1)仍然保持幼儿师范学校(30余所);(2)独立升格为幼儿师范专科学校(10余所);(3)并入高师或其他本科院校(10余所);(4)挂靠地方高校招生,发大专或本科文凭(50余所)。就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格与学历层次而言,已形成从中专、专科、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完整体系:(1)幼儿教师(专科)学校:中专、大专(重点招收初中生);(2)普通师范学院初等教育院系:大专、本科(兼招初中生、高中生);(3)部属、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学前教育院系:本科、硕士、博士(招收高中生及以上);
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十条”)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根据国际幼儿教师教育的成功经验与我国幼儿教师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就如何重构幼儿教师教育体系这一中心论题提出若干对策性意见和建议。
随着传统师范教育向现代教师教育的转型,教师教育体制日趋开
放多元,但师范院校的主体地位有所削弱,幼儿教师教育机构未能得到及时有机的整合,甚至出现了比较混乱的局面。一是幼儿师范学校盲目升格或合并,百年中师优秀办学传统与教育资源逐步流失;二是幼儿师范学校独立存在或升格,面临着师资、课程、生源质量的压力,整体办学水平难以迅速提高;三是幼儿师范学校合并于综合性大学,受到其他优势学科与统一评价标准的挤压,导致地位下降与个性消退;四是一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纷纷举办学前教育专业,导致幼儿教师教育质量严重失控。为此,需要参照国际教师教育进程和趋向,立足本国实际,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宏观调控与分类指导,重建一种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开放多元而又规范有序的幼儿教师教育体制。
2.保持原有中专体制与独立升格为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的应总结和弘扬百年师范优秀传统,重点采取“学术上移”策略,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质量。
4.有志于从教的非师范类高校包括综合性大学毕业生需要到师范大学接受半年以上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系统训练。
5.按照国家有关“学前师范专业点设置条件”,严格办学审批制度,限制甚至取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创办的学前教育专业点或教学班,努力避免幼儿教师教育质量的严重失控,否则将后患无穷。
关于教师教育的的学科性质本身存在争议,而与幼儿教师教育相关的学前教育专业与学科以实践为取向,具有不同于一般专业与学科的特殊性,往往在独立或升格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存在学术水平不高的问题,进而在合并于本科院校中更易被边缘化,难以得到更多的资源支持,因而需要予以特殊的扶持。
1.深入认识和把握幼儿教师教育专业与学科的实践性特点。
2.在国家、省级特殊专业与重点学科建设中予以政策倾斜。
3.通过建立改革实验区、重点研究基地等重要平台推进幼儿教师教育专业与学科建设的探索。
4.打通高师与幼儿园的双向通道,搭建专业与学科建设的重要平台。
5.由小教专业转向或延伸于幼教专业,要特别注意专业与学科的内涵转型与建设,切忌揠苗助长,即幼教专业的“小教化”。
三、改革幼儿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
许多幼儿师范院校在升格或合并之后,尽管办学层次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在教育理念、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材建设上依然比较陈旧,并没有产生质的飞跃,有的甚至仅仅是学制有所延长、学科知识量有所增加而已。
1. 借鉴医学临床经验,建构“全实践”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2. 围绕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
(1)建构更加契合幼儿教师教育的职业伦理与人格教育课程。
(2)设置由素养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教育课程共同
组成的课程类型体系。
(3)形成以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教育实践四块一体有机结合的课程结构模式,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素质。
分 类 | 中国 | 澳大利亚 |
|
三年制中专 | 五年制大专 |
||
文化、科学、 艺体基础课程 | 70% | 58.2% | 20.63% |
教育专业理论、技能课程 | 20% | 27.5% | 59.37% |
教育实践 | 10% | 14.3% | 20% |
(5)及时吸取相关最新探索与研究充实于教材之中。
4.优化人才培养中的实践环节,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贯通幼儿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
我国幼儿教师的职后培训不仅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而且与职前培养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现象,教师培养与培训“两张皮”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职后培训要求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与制度保障;二是职后培训机构还没有与职前培养很好衔接;三是职后培训任务还没有完成学历补偿教育;四是职后培训质量还不能满足教师专业成长的需要。鉴此,需要在以下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
1.建立、完善科学而动态的幼儿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与继续教育有机衔接,有效促进幼儿教师教育职前培养、入职教育、职后培训的一体化。
许可证 种类 | 工作 年数 | 最低履修 学分数 | 各科最低学分数 |
||
学科 教育 | 教师 职业 | 学科教育或 教师职业 |
|||
申请一种许可证 | 5 | 45 | 4 | 20 | 6 |
6 | 40 | 4 | 18 | 5 |
|
7 | 35 | 3 | 16 | 5 |
|
8 | 30 | 3 | 1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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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5 | 2 | 1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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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 | 2 | 11 | 3 |
3.加大重组职后培训机构教育资源的力度,建立战略合作联盟机制,提高职后培训效能。
5.通过建立“教师发展学校”,积极推进高校与幼儿园、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一体化。既为师范生提供实习基地,同时也便于中小学教师的在职培训和专业成长。
五、建设从事幼师教育的教学与研究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建设一支从事幼师教育的教学与研究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对于能否培养高素质幼儿教师具有决定性意义。对此,应采取整体优化和分途解决的不同策略。
1. 以“反思性实践家”的新要求造就一批具有世界眼光和中国特色的幼儿教育家。
2.大力加强从事幼儿教师教育的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与教学团队建设。
3.重点培养一批能同时在大学与幼儿园担任教师的“双师型”师资。
4.引进与培养并重,对现有师资队伍进行系统改造,对源自于幼儿师范学校的师资重在提升学术水平,对新引进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则重在增强实践能力。
5.加强幼儿教师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提升师资队伍的国
际化水平。
六、推进幼儿教师教育各项法律、制度的配套实施
幼儿教师教育体系的重构,必须有相关法律、制度的配套实施为此提供根本保障。
1.应加快《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为重构幼儿教师教育体系提供法律依据。
2.颁布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扩大师范生免费制度,与相关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相配套,切实解决幼儿教师的编制、地位和待遇问题,提升幼儿教师职业荣誉感,增强对考生的吸引力。
3.借鉴美、日、澳等国以教师教育的专业协会规范幼儿教师教育机构,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和定期的资格再认定制度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健全教育专业协会等中介机构,以加强对幼儿教师教育的质量监控。
重构幼儿教师教育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学者密切配合,携手共进。应鼓励相关学校基于本校基础与传统,立足国情,放眼世界,积极开展各具特色、富有创新意义的探索。鉴于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目前正在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试点》,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先后征求了秦金亮院长,步社民副院长、吴善波副书记以及附属幼儿园王芳园长(兼任学院副院长)等的意见和建议,谨此致以诚挚的谢意,也衷心期待着课题组通过数年的改革实践,逐步积累成功经验,凝练创新理念,为相关学校所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