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域文化通览

关于重视解决《中国地域文化通览》审稿统稿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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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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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域文化通览》各分卷编委会:
在各地文史研究馆、各分卷编委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地域文化通览》(以下简称《通览》)的编撰工作进展顺利。现已有26个分卷上报了一上稿,广西、北京、内蒙古、浙江、山西、辽宁、江西、甘肃8个分卷上报了二上稿。中央馆编委会也正在积极地组织各分卷副主编及馆内外专家审阅稿件。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审读完25个分卷的一上稿和广西、北京、浙江、山西4个分卷的二上稿。其中,福建卷的一上稿编撰质量较高,得到了馆内外专家的一致认可;广西卷的二上稿已交付中华书局排版。
各位专家在审阅稿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各分卷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现将这些问题指出,希望引起各地文史研究馆、各分卷编委会的重视,在今后的审稿、修改中贯彻落实,切实提高稿件质量。
第一,全书出于众人之手,文风、体例尚不统一。各位主编及撰稿人在统改之前,要认真阅读中央馆编委会关于《通览》编撰工作的相关文件,领会编撰精神,特别要注意编撰体例的相关规定。
第二,学术性不足。《通览》首先是一部学术性著作,有的文稿写得太通俗;有的用叙述体来写,与一般的通史、方志、百科全书类似;有的甚至用小说笔法,这样就会和全书的性质格格不入。希望各分卷编委会及各分卷主编以大局为重,加强统改工作,切实提高《通览》的学术性。
第三,所引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书刊论文名称、作者,引用的史料等出现了错误。这类学术上的硬伤,通过我们的努力是完全能够避免的。出现一处,《通览》的质量就会大打折扣。这类问题各地文史馆务必严肃对待,尽量请专人认真核对。
第四,注释不够规范。有些条目如卷次、出版地、出版社、年代、页码等项目不全,存在问题的分卷要进一步增补、修订。
第五,引文要简洁。《通览》的编撰,要求具备可读性,一些常识性的文字,可以用自己的话来说的,就没有必要用引文。
第六,考古文化的叙述,应当把典型器物适当配图。民俗文化部分,如果能配一些照片,则更加能说明问题,图文并茂。
第七,上报中央馆编委会的二上稿图片须按要求单独刻录成光盘,随同纸质文稿一起上报。上报的纸质及电子文稿中可出现也可不出现插图。不出现插图的文稿,请务必明确标示每幅插图在文中的具体位置,注明图片编号、图片名称及其他相关信息。关于图片的具体要求,请参阅《<中国地域文化通览>编撰体例与书写格式》《关于<中国地域文化通览>图片要求的说明》《关于<中国地域文化通览>图片要求的补充说明》等文件。
特此通知。
 
 
 
《中国地域文化通览》编委会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参事 馆员 特约研究员

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