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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省级参事规章亮相广东

政府参事室有权监督“金点子”是否落实

信息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作者:
发表时间: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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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章宁旦

    为了规范、保障政府参事依法履行职责,广东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广东省政府参事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据悉,该《规定》是国务院出台的《政府参事工作条例》2010年1月1日施行后,全国首部规范政府参事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

  根据该《规定》,参事依法履行职责,不因意见、建议或者批评的内容而受到追究。参事室有权监督建议的落实情况。

  广东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周義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广东聘请参事的指导思想是“吸收高尖专人才,聘请各行各业有专长的精英;参事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贴近广东发展实际,具有更高的水平和可操作性”。

  基于这种考虑,在任职参事的年龄要求上,《规定》第六条除了原则规定“参事首聘年龄原则上不低于55周岁,不高于65周岁”外,还作出了灵活规定:“因工作需要或者在专业领域有成绩的参事人选,经参事工作机构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首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为了发挥参事在统战工作中的作用,《规定》的第七条中明确:参事应当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选聘,可以选聘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爱国人士以及港澳台和国外回来定居的社会知名人士。

  “广东的参事工作目前已经成为党委、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周義介绍说,一方面,参事们积极宣传广东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政策措施,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近四年来,参事室向省委、省政府提交的参事建议中,涉及民情民生的占总数的60.6%,当中有一大部分建议已经转化为惠及民生、改善民生的实措新举。

  这次出台的《规定》进一步要求,参事要“密切联系社会各界,客观反映人民群众、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对本级人民政府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每年向政府提交至少一件参事建议。”

  据周義透露,广东的参事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风气,敢于揭示经济社会上出现的突出矛盾以及省委、省政府尚未关注或不尽了解的情况,敢于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

  广东参事室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县(市、区)法制队伍建设,增强依法治省实力的建议》、《当前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文化引领的思想解放还应大力加强》、《关于省道224线丰顺路段建设现状的调研与建议》、《重视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拆真建假”问题》、《关于建立我省农村清洁环境长效机制的建议》等一批建议,都得到了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使有关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为了保障参事民主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明确:参事依法履行职责,不因意见、建议或者批评的内容而受到追究。据悉,这一条成为社会各界褒奖的一大亮点。

  在实践中,广东省政府参事室还被赋予了监督建议落实情况的职能。周義向记者介绍说,在提交建议后,参事室会及时与省市有关单位联系,跟踪了解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参事建议批示的办理情况,促使参事们的“金点子”转化为普惠民生的真举措。近四年来,参事建议得到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的有364篇,反馈率高达84.4%。

  政府参事室的这一职能也被写入了《规定》:“根据参事工作的需要,与有关单位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建立参事工作联系点;向有关单位了解参事建议的批示情况,并向负责办理参事建议的有关单位书面查询办理情况,保障参事建议得到及时办理和反馈。”

  周義介绍,为了规范参事积极履行职责,《规定》也同时对不称职的参事制订了辞聘条款。辞聘的情形包括:“不依法履行职责,经参事工作机构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从事与参事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年中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参事工作机构组织活动的”等。

广东首创参事决策咨询会制度

参事建议获领导批复率高达80%

新闻背景

本报见习记者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曾韬

  记者从广东省政府参事室(下称广东参事室)获悉,四年来,省政府参事室提交的参事建议达431份,领导的批示率达80%,许多建议已经或正在转化为实践成果。

  “走过了61个年头的广东参事室,一直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视。近年来,更是备受‘青睐’,创造了参事工作的三个全国第一:全国第一个建立参事决策咨询会制度;全国第一个省委书记、省长同时出席参事决策咨询会;全国第一个出台政府参事工作地方法规。”广东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周義介绍。

  周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主政广东后,非常重视发挥参事工作。他曾提出,‘参事在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上是有优势的,他们能够把调查掌握的情况同对省情的观察结合起来,同自己的阅历结合起来,做到反映的情况原汁原味,提出的观点高瞻远瞩。广大参事在自身利益上没有诉求,身份超脱,这是很重要的优势’。”

  正因为领导重视,广东省委、省政府在2009年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参事决策咨询会制度,每逢重大决策,均通过决策咨询会的形式向参事们征求意见和建议。同年7月,在首次参事咨询会上,省委书记汪洋与时任省长黄华华同时出现在了咨询会上。此后,每逢省委、省政府要作出重大决策前的参事决策咨询会,多是省委书记与省长同时出席。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4月,广东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前夕,广东省委、省政府还专门召开了一次决策咨询会,汪洋和省长朱小丹一同出席,专门听取了参事们对党代会报告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有相当一部分被省党代会报告吸收和采纳。”周義介绍说,“这种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参政咨询的方式,在广东乃至全国各省市区也尚属首次,可谓开政府参事工作之先河。”

  周義还向记者提到,分管参事工作的省政府领导经常邀请参事们共同商量解决广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而且也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强调要鼓励和大力支持参事行使民主监督职能,直接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原汁原味”的民情民意。

  为了畅通言路,广东还建立了参事“直通车”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参事室可以通过“直通车”直接将参事们的意见或建议递呈到省委、省政府的领导手中。

  浓厚的民主氛围激发了参事们参政咨询、履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并把以建设省委、省政府“靠得住、用得上、离不开”的高水平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作为了广东省政府参事室的工作目标。

  周義介绍说:“广东参事室的专题调研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加强对当前广东改革发展中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抓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

  据悉,四年来,每一次参事决策咨询会前,参事室都会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和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比如:2009年的“金融危机的发展趋势及对广东的影响”专题、2010年的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2011年的“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主题等。

  据统计,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底,参事室组织参事们围绕153个调研课题开展调研,撰写参事建议431篇。其中345篇被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及有关部门采用,批示率达80%,仅省委书记汪洋作出批示的建议就有63篇。

  “参事们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被吸收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当中,转化为推动广东科学发展的实措新举。”对此,周義如数家珍: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文化强省规划纲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每年的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等等,省委、省政府都充分听取和吸纳了参事的意见和建议。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参事 馆员 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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