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选粹
学校教育需要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
马成杰
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源于学校教育,扩展于社会与家庭教育。有些家长缺乏正确的教育思想,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不断地给子女加重课业负担,对此应积极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中小学生的智能状况有别,家境情况不同,客观上存在着求知需求多与少、接受程度快与慢,以及学习取向不同等问题。减轻课业负担之后必将出现学生的余力如何安排的问题,这就需要中小学丰富学生课外生活,也需要社会培训机构给予补充,需要社区、家庭密切配合。
中小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目的是使教育同儿童身心发展的状况相适应,给学生留有一定的家庭生活与自主学习的空间,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减轻课业负担不是消极的少教少学降低教育质量,也不是“放羊”般减轻学校教育的责任,更不是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而是更加科学地实施基本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1964年以来,我国中小学数次采取措施减轻课业负担,最终的效果都不理想,由于“减负”之后的工作没有跟上来,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人民群众对教育仍是不满意,以至课业负担过重之虫慢慢地又爬上来。
历史的经验证明,“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减负”之后的基础教育的基本走向应是: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中小学生成长的一般规律是:在家庭与社会生活中启蒙,然后进入幼儿园与小学、中学接受系统地教育,同时又受一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的熏陶和影响。学校教育只能是基本的教育,家庭与社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儿童实施多元化的教育,二者有其统一性又有矛盾性。
理想的基础教育是使全体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科技等诸方面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情况提供机会发展兴趣爱好,形成百花盛开的局面。然而实施起来难度很大,主要的障碍是教育观念狭隘、偏颇,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脱节;就中小学校来说偏重统一性的课程教学,而忽视多样化的教育,课外生活与兴趣活动贫乏,促进个性发展不力。家庭与社会教育随意性很强,“随行就巿”的倾向及偏差较多。
中小学普遍实行班级授课制,由于班级和学科教师的水平及经验不同,学生的基础、程度、智能状况与非智力因素不同,因此在同一的教学过程中往往产生不同的结果,不同的结果就会引发出不同的追求,即使同一的结果也会产生不同的追求。学习成绩不佳者希望补习跟上班级;有些成绩一般的学生不满足现状,希望多学一些,学得好一些;成绩优异者有的求深发展,有的想“扩展”,一些学生情愿“加码”,期望更上一层楼。这里所说的“学生愿望”不少属于家长的意愿,无论如何所有这些都涉及课业负担问题,既需要学校认真地研讨,酌情改进教学,妥善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又需要家庭教育、社会培训机构、少年宫、文化体育馆所、社区等各社会单位积极配合,其关键是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依法遵规协调配合,科学地实施教育。
(作者系中国教育学会学刊学术研究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培训教育学术研究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