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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应纳入国史研究范围
“一国两制”史研究中心成立暨纪念澳门回归十周年研讨会认为“一国两制”应纳入国史研究范围
12月10日,在澳门回归十周年之际,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举办了“一国两制”史研究中心成立暨纪念澳门回归十周年专题学术研讨会,这也是该所的第四季度国史专题研讨会。
据介绍,“一国两制”史研究中心的成立是为了深入研究“一国两制”的形成和发展及其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成功实践,加强相互学术交流,利用港澳台国史资源为国史编撰服务。与会者认为,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国史研究以“一国两制”为切入点,将港澳台纳入了研究范围,这对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维护香港、澳门地区的繁荣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
据悉,早在2001年,当代中国研究所就曾提出国史应如何反映1949年后港澳台的历史这一问题。为此,该所专门成立了课题组进行研究。2005年,课题主持人丁明研究员提交了研究报告。报告认为,如果国史等于当代中国史,就必须包括1949年以后的港澳台史,因为这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如果国史指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或是国史等同于宏观通史研究史而区别于地方史,那就不应包括港澳台史。
现在这一问题有了新的进展。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罗燕明告诉记者,在国史层面研究港澳台史应把“一国两制”当做历史主线,这样就可以在国史研究各个层次上反映港澳台史。无论通史、宏观史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史都可以通过叙述“一国两制”史的方式反映港澳台历史。回归前,国史主要反映“一国两制”政策的构想、形成、发展和实施过程以及两岸关系。对台政策从武力解放,到和平统一的“一纲四目”,再到“一国两制”政策的提出、反台独、三通实现等。港澳问题是从充分利用、长期打算的政策开始,再到以“一国两制”方式实现回归。回归后,主要写中央、内地政府与特区政府围绕“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互动关系。把“一国两制”史当做通史、宏观史的组成部分。缺少这一部分,通史是不完整的。另一方面,港澳台史本身应作为地方史对待,由特区方志机构承担,与其他地方志相同。由他们撰写的地方志如果表述1949年以来的历史,则属于国史的地方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