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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室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信息来源:办公室作者:
发表时间: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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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务院参事室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月31日15: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cssjgdb@126.com,并同时传真到010-65287977。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务院参事室X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1月31日15:00前传真至010-65287977或发送扫描件至cssjgdb@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安排在2月10日至1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请考生在此期间预约资格复审时间。外地考生最晚可于2月12日下午14:00至17:00来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须注明培养方式)。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2月13日上午进行。当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南楼106房间,从机关南门进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前门站A口出站,过广场地下通道,沿前门东大街向东约300米路北;公共汽车9路、44路、673路、729路前门东站下车向东20米路北。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1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50在我室机关南楼106房间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室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85117277(电话)

              010-6528797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参事 馆员 特约研究员

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