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上出现一家名为“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的组织以高额红利为饵,宣称“经国务院参事室授权”,并在全国多地向公众兜售所谓“中国共享经济公益基金”。
在此,我室严正声明:此行为系冒用国务院参事室名义进行的严重侵权活动。我室从未批准成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也未对“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进行任何形式的授权。
我室系国务院直属的主管政府参事工作的机构,既非国家行政审批机构,也从未参与企业的任何经营活动和商业行为。对于前述侵犯我室权利的行为,我室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及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国务院参事室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