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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六年七月)

信息来源:办公室作者:
发表时间:201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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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务院参事室主要职能
    二、国务院参事室机构设置
    三、国务院参事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国务院参事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5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名词解释
   

    一、国务院参事室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国务院参事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
    (二)组织国务院参事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及重要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四)组织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及时学习和掌握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
    (五)组织国务院参事参与同国外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事务;
    (七)指导地方参事室工作;
    (八)负责为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务院参事室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国务院参事室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参事业务一司、参事业务二司、文史业务司。直属5家二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国务院参事室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局)、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中华诗词研究院、中华书画家杂志社。其中:中华书画家杂志社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余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国务院参事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四、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国务院参事室2015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82,561.61万元,支出总计82,561.61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48419.69万元,收入下降了36.97%,主要原因为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基本建设资金收入减少;支出比上年减少63394.41万元,下降61.02%。主要原因是中国国学中心工程主体结构集中在2014年施工,2015年资金支付比上年减少。
    1.收入总计82,561.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710.29万元,为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从中央财政所取得的资金。
    2)事业收入574.27万元,为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299.77万元,为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7.49万元,为国务院参事室机关本级及所属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存款利息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26,969.79万元,主要为工程类及跨年度支出类项目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支出总计82,561.6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640.77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机关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1.33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所属事业单位中华诗词研究院的专项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46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5.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41.8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42019.67万元,主要为工程类基建项目按工程进度及跨年度项目根据合同,需要以后年度按有关合同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国务院参事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156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710.2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856.35万元。


 

    比2015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46332.20万元,增长553.02%,主要是年中追加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展陈设计及相关业务工作财政拨款预算10000万元,追加中华诗词研究院中华诗词网建设费项目财政拨款预算24.37万元,以及追加国学中心建设项目预算36012万元(基建资金)等。
    (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03.66万元,比上年减少63034.32万元,下降61.41%。其中:基本支出2,096.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0%),增幅62.21%;项目支出37,506.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70%),下降62.87%(含基本建设类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财政拨款支出38753.02万元。
    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146.38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机关本级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31265.49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机关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财政拨款支出64.45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机关服务中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参事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2369.87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机关本级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236.61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除机关服务中心外的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670.22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机关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01.33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所属事业单位中华诗词研究院的专项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422.46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356.74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支出。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65.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226.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115.84万元,主要是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汇缴的部分。
    提租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15.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为在职在编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照相应职级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95.42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参事室机关本机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5年国务院参事室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2096.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2.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国务院参事室“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机关本级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共2个预算单位。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国务院参事室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5〕20号)文件,2015年国务院参事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364.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81.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45.09万元,公务接待费37.80万元。
    2.决算支出情况
    2015年国务院参事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15.76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48.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48.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均全额执行完毕(详见下表)。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32.87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73.75%。共计12个出国团组。未执行完成的原因在于国务院参事室主要领导同志调整,个别团组出访计划未能执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09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14.28%。
    (3)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7.8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11.97%。
    3.“三公经费”支出上下年对比情况
    与2014年决算数比较,国务院参事室2015年决算“三公经费”减少26.54万元(详见下表)。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5年共组团出访12个团组,比2014年出访团组数减少4个。2015年出国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26.54万元,原因在于因国务院参事室主要领导同志调整,个别团组出访计划未能执行,导致当年出访资金结余。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5年底国务院参事室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含机关本级14辆及所属事业单位3辆),比2014年底保有量增加3辆,为所属事业单位车辆纳入“三公”经费管理。2015年继续贯彻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及公车改革等因素,2015年公车运行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2.35万元。
    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国务院参事室公务接待批次共209批次,接待人数2266人次。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五、2015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5年国务院参事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66万元,比2014年增加16.74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2015年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提高,公用经费预算数增加,则相应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2015年国务院参事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1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参事室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
    六、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部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财政部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参事 馆员 特约研究员

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