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1955年
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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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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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策学习
2月3日 全体参事到国务院礼堂听周总理的政治报告: (1)关于解放台湾的立场和方针问题; (2)关于过渡时期的总任务; (3)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问题; (4)加强统一战线工作问题。
2月10日 全体参事到北京饭店听胡绳同 志关于近百年史的学习报告。
2月17日 全体参事到和平宾馆参加外交学会举办的报告会, 由海关总署署长孔原作关于印度尼西亚情况的报告。
2月18日 全体参事到国务院礼堂听钱三强同志关于原子能的报告。
2月19日 全体参事到中共中央统战部礼堂听中科院副院长吴有训关于原子能的报告。
2月25日 全体参事到天桥剧场听荣孟源同志有关鸦片战争的报告。
3月18日 全体参事到中共中央统战部礼堂听历史学家罗尔纲关于太平天国历史研究的报告。
3月24日 全体参事到和平宾馆听李纯青同志关于日本政局的报告。
4月15日 全体参事到中共中央统战部礼堂听邵循正同志关于甲午中日战争的报告。
6月6日 全体参事到国务院礼堂听陈毅副总理有关对外文化联络的报告。
6月13日 全体参事到国务院礼堂听李富春副总理关于精简节约的报告和陈毅副总理作有关时局问题的报告。
7月23日 参事全体会议,学习陈云副总理在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上"关于坚持和改进粮食统购统?quot;的讲话。
8月6日 参事分组学习罗瑞卿部长在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上"关于肃清反革命问题"的发言。
8月12日 全体参事到政协礼堂听钱俊瑞部长关于文化工作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8月15日 参事分组学习周总理在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上《关于国际形势和我们外交政策》的报告。
8月26日 全体参事到政协礼堂听水利部副部长张含英讲"改造黄河的综合规划"问题。
10月26日 参事分组学习《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
11月2日 全体参事到政协礼堂听涂长望同志关于原子能的报告。
11月13日 全体参事到政协礼堂听粮食部长章乃器和工商管理局许涤新同志的报告。
11月14日 全体参事到政协礼堂听农业部长廖鲁言和手工业管理局副局长邓洁的报告。
法规审议
2月5日 参事李一平、陈修和、廖华, 办公室主任刘岱、副主任张丰胄参加法制局召集的会议, 审议1953年和1954年的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
2月8日 国务院颁发了参事参与起草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印章的规定》。
2月16日 由法制局和参事室联合成立的法规审议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指定由全国政协委员、留参事室工作的卢郁文、焦实斋、李蒸和本室第一、二两组正副组长范朴斋、李一平、陈修和、张志和等7人为委员,参事室办公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
2月24日 全体参事参加法制局召开的1954年法令汇编审议扩大会议, 请法律出版社副社长陈于彤、国务院秘书厅副主任高祖文等出席。王之相、卢郁文、戴修瓒同志报告苏、英、美、日四国有关法令汇编的情况。会议决定1954年法令汇编编至9月底止。
2月26日 举行法规审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邀请财政部、国务院五办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代表参加讨论《公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草案)》。
2月28日 法规审议委员会决定从3月1日 起开始整理法规, 第一批47件法规定于6月底完成。分配给参事室13件,参事们在自愿的原则下作了具体的分工,采取分头搜集资料、提出问题,集体研究讨论的方法进行。至3月15日,就《农民协会组织通则》、《中南区减租条例》和《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向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农业部农税司分别了解情况,并拟和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同志座谈后进行审议;为整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专科学校暂行规程》、《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中等专业学校章程》,向高教部办公厅了解情况,交换意见;对《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的整理,正在进行,并已与秘书厅建立联系。
4月12日 参事业务第一组开会审议《国家档案局暂行组织简则》。
4月14日 全体参事参加法制局召开的业务学习座谈会。
4月19日 参事全体会议,继续座谈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的一般概念问题。
4月30日 审议文化部草拟的《国务院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的指示》。
6月21日 法规审议委员会决定将整理的法规分为五类处理: (1)已经废止的;(2)应予废止的; (3)过期的; (4)继续使用的; (5)需要重新起草和合并起草的。
8月27日 召开法规审议委员会会议, 研究法规整理第二阶段计划。
参事调研
11月9日 办公室主任刘岱等同志去山西长治专区调查研究农业合作化问题。
11月17日至12月下旬 李一平、安若定、万保邦、李蒸参事去江苏, 舒宗鎏参崐事去广东, 林志钧、焦实斋参事去上海,李祖荫、戴修瓒参事去山东,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一起视察。
11月19日至12月29日 陶希晋主任率范朴斋等21位参事, 去河北、山西调查农业合作化问题。12月15日至1956年1月3日, 陆续向习仲勋秘书长并周总理上报了5件视察报告: 《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中有关政府工作的一些问题》、《关于干部工资待遇问题》、《关于农业合作化后农副业税问题的报告》、《关于地方编制问题的报告》、《关于地方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问题的报告》。
国务院参事室成立
1月28日 参事室迁至西安门大街26号法制局办公楼办公。
1月31日 国务院参事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15位参事, 3位即将任命的参事, 4位自愿留任的兼任全国政协委员的参事,共22人出席。陶希晋主任宣告国务院参事室正式成立,并就全室的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国务院参事的任命, 还须稍待。参事室副主任人选也待决定。参事室是国务院独立机构之一, 须成立办公室, 暂由刘岱同志负责, 其他工作同志职务照旧。关于本室组织和工作问题, 先提出讨论, 再送总理核定。
(一)分组: 参事还要增加, 政务院参事室时期分政法、文教、财政和经济四组,今后是否暂分行政和经济建设两个组, 请讨论决定。
(二)办公: 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在参事室似不能作硬性规定; 当看各位参事的身体健康条件, 例如年龄较大的同志, 还以自由一些为好。
(三)生活: 仍由总务处管理, 同时参事室要主动向法制局密切联系。戴修瓒、李祖荫、吴传颐三位同志, 作为国务院参事, 派在法制局服务, 除必要会议来参加外, 经常在法制局办公。
(四)学习: (1)业务学习; (2)时事政策学习, 每月一次, 重点放在政策上。主要是为了工作而学习。
(五)会议: 今后本室会议, 不需要一周一次, 但每月要有一、二次会议, 暂时不定制度, 对参加其他会议, 如国务院各部会议, 专业会议等, 尚待考虑接洽,总之,是为了工作而参加,不作为一般的制度, 参事室要与外界联系, 不能孤立研究。
(六)工作: 大体上照过去方针, 今后工作不分大小高低; 和法制局结合。
(1)审查法规。例如法制局, 现正搞前政务院五年来所发布的法令规章的整理工作, 约三百多件, 都得和宪法相符合。参考资料: ①苏联的法令规章; ②苏联的实际经验; ③资本主义国家和旧中国的; ④政策。这些都是业务学习的重点, 可供参事室参考。
(2)审查法令草案。
(3)法制史的研究。
(4)编纂法令汇编。
(5)调查: ①农村调查; ②政权调查; ③司法调查。
(6)法令规章的草拟。
(7)看报告: ①季报、年报、本年度总结、下年度计划、专题报告。②有关省市组织条例性的公文。③下行指示命令, 公事性电报。今后都可送阅。提意见时,要先经过座谈, 意见较成熟了再送总理。
会后,参事分组座谈。
2月9日 参事室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陶希晋主任宣布:
一、成立办公室, 刘岱为办公室主任, 张丰胄为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
二、综合大家讨论意见,决定参事分为第一、二两组, 指定范朴斋、李一平为第一组正副组长; 陈修和、张志和为第二组正副组长。确定当前工作: (1)整理现行法规;(2)交办事项; (3)反映情况, 提出问题; (4)学习(包括理论政治、时事政策和业务学习); (5)参观旅行。
三、参事室和法制局联合组织法规审议委员会。
3月1日 参事全体会议,参事们谈到过去上下隔阂,缺少联系,参事未能全力贡献,表示今后要做到尽职尽责,并在团结的基础上,更好地工作和学习。陶希晋主任对此给予鼓励。他还就反映群众意见问题谈了看法。他说,参事既要反映群众意见,就必须经过调查研究,要善于综合全面情况,分析问题,找出症结。最好是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在组内研究,作出结论,写出书面材料上报领导。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所反映的意见更为确切,更为真实,真正发挥总理助手的作用。在会上, 张志和、左宗纶参事还分别报告了参加四川省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北京市人大一届二次会议情况。
4月26日 陶希晋主任指示, 参事室的工作重点是,审阅: (1)全国各地报刊; (2)各省市工作报告。
6月22日 陶希晋主任向习仲勋秘书长及周恩来总理、陈毅副总理上报《关于全国各地参事室一般情况的报告》。据不完全统计,其时,全国除热河、辽宁、黑龙江、吉林、福建、西康六省和北京、天津两直辖市外,其他各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直辖市和南京、武汉、广州、重庆、西安等省辖市,都设有参事室,均为政府直属机构,参事总数1042名。参事待遇不一致:部队转业军官一般仍为供给制,保留原待遇;实行薪金制的,级别从20级到9级。一些省市正拟解决参事待遇较低的问题。"报告"还就各地参事的成份、工作特点、存在问题作了综合分析。此外,中央各部门也有设置参事室的,如监察、财政、水利、铁道、交通等部,共有参事65人;有的部有参事而未设参事室,如内务部等。其反映的问题与地方参事室相仿。
7月5日 陶希晋主任在参事全体会议上传达国务院第12、13、14次全体会议内容: 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 1955年国家预算草案; 兵役法草案; 建设湛江港及撤消热河、西康两省等决定。
8月3日 参事联组会决定, 关于今后学习, 定为每周三次, 一、三、六举行,一次业务, 一次政策, 一次理论。
11月4日 在国务院秘书长会议上, 习仲勋秘书长指出,参事室的工作有成绩, 参事思想有进步,今后应注意发挥个人所长。决定决定将参事室的工作总结转发各省市。
11月8日 参事全体会议, 陶希晋主任传达周总理在国务院第20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讲话。
重要活动
2月16日 参事室同法制局联合举行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大会, 一致拥护世界和平理事会常委会《告世界人民书》。
5月1日 全体参事应邀参加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天安门观礼。
10月1日 部分参事应邀参加庆祝国庆节天安门观礼。
10月7日 全体参事到政协礼堂参加欢迎世界和平理事会副主席南尼的大会, 并听他作报告。
11月14日至21日 张志和、范朴斋两位参事去四川参加省人民代表大会。
机关建设
12月21日 国务院第21次全体会议批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主任贺龙作的《关于中央一级机关精简工作的报告》。报告指出: 中央一级机关的精简工作自3月初开始进行。……国务院各办公室、参事室、各民主党派中央机构……等30个单位, 由于机构不大, 人员不多, 仅进行调整外,不在精简之列。
人事任免
1月29日 参事室分别通知全国人大、全国政协, 凡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前政务院参事, 今后不再兼任国务院参事, 供给关系亦分别转移。3月14日,将已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于振瀛、谭惕吾、汪世铭、张云川、张砺生、王季范、许闻天、许宝驹的供给关系转至全国人大; 3月15日, 将已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周士观、李俊龙、陈公培、卢郁文、孙荪荃、焦实斋、刘孟纯、李蒸、楚溪春、吴茂荪、罗子为、章元善、朱洁夫、侯镜如的供给关系转到全国政协。
由于卢郁文、焦实斋、李俊龙、李蒸等四位已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参事仍自愿留在参事室工作,关系未转移。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参事 馆员 特约研究员

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