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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绍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发表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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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文化自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绍兴市文史研究馆(以下简称“绍兴文史馆”)。现就做好绍兴文史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绍兴文史馆工作的重要意义

    绍兴文史馆作为学术性、咨询性的议事协调平台,在新时代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文史馆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绍兴地方特色文化,弘扬崇尚文史的优良传统,加强市政府与知识界、文化界的联系,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更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服务。

    二、明确绍兴文史馆的主要职责

    绍兴文史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化建设为主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存史资政、以文化人、统战联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绍兴文史馆的主要职责:组织馆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馆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组织馆员开展馆务活动和对外交流、社会公益等活动;支持馆员开展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开展采风写生、书画展览、戏曲表演等;支持馆员围绕文化建设的重点问题,调查研究、建言资政;为馆员做好履职的相关服务工作。

    三、加强馆员队伍建设

    绍兴文史馆设馆长1名,副馆长若干名,由市长聘任或任命。

    设馆员若干名,由市长根据需要分期聘任。馆员的选聘要兼顾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中共党员中的专家学者及专业、年龄、地域等因素,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

    (四)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面和较高的知名度;

    (五)熟悉了解本地的历史人文和现实情况;

    (六)具有较强的参政咨询能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七)新聘馆员年龄一般不高于75岁,在领域内有极高造诣和突出成就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八)馆员主要从本市行政区域内选聘,也可从在外的知名绍兴籍人士中选聘;

    聘任馆员的程序:

    (一)市及区、县(市)部门、单位向绍兴文史馆(绍兴市文史研究中心)推荐,也可由已任馆员推荐或本人自荐。相关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应有该部门、单位或其组织人事部门的推荐函。个人推荐或自荐的,应有推荐人的推荐书或本人的申请书(自荐书)。

    (二)绍兴文史馆(绍兴市文史研究中心)、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文化文史学习委根据馆员选聘条件,研究提出拟聘馆员建议人选。

    (三)拟聘馆员建议人选经市政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市政协办公室报请市政府研究审定。

    (四)市长签发、颁发聘书。

    (五)馆员受聘后,绍兴文史馆(绍兴市文史研究中心)应当书面通知受聘馆员所在部门、单位。

    馆长、副馆长、馆员不转工作岗位、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

    馆员是文史馆的主体,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本着从容淡定、因事而异、量力而行、各展所长的原则,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馆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绍兴文史馆(绍兴市文史研究中心)、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文化文史学习委应在报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后,由市政协办公室报请市政府予以解聘,由绍兴文史馆(绍兴市文史研究中心)书面通知解聘馆员所在部门、单位:

    (一)不再符合馆员聘任条件的;

    (二)无故不履行职责,经绍兴文史馆督促仍不改正的;

    (三)从事与馆员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馆员年龄超过80岁的,不再续聘;

    (五)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馆员可以向绍兴文史馆申请辞聘,由绍兴文史馆(绍兴市文史研究中心)、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文化文史学习委报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市政协办公室报请市政府予以解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后勤保障

    绍兴文史馆要坚持开门办馆,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增强工作活力,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根据馆员工作的特点、性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激发馆员工作热情,充分发挥馆员作用;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绍兴文史馆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绍兴文史馆(绍兴市文史研究中心)工作用房及开展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积极支持馆员开展研究、创作等履职活动;虚心听取馆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馆员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对馆员的工作待遇本着从优原则妥善安排。绍兴市文史研究中心要为馆员开展文史研究、馆务活动、对外交流等履职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绍兴文史馆首任馆长、副馆长及首批馆员名单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             

 

 

附件

绍兴文史馆首任馆长、副馆长及首批馆员名单

(馆员排名以出生年月为序)

馆  长:冯建荣   绍兴市政协副主席

副馆长:任桂全   市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绍兴市志》主编

    何俊杰   市文广旅游局局长

    刘孟达   市委党校调研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李永鑫   市政府原副秘书长

    杨水土   市政协文化文史学习委专职副主任

馆  员:唐佳文   新昌县水电局原主任科员、市社科人才智库成员

    杨士安   诸暨市图书馆原馆长、市越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徐跃龙   新昌县政协原秘书长、新昌白云书院院长

    邱志荣   市水利局原副局长、市鉴湖研究会会长

    马志坚   上虞区文管所原所长、市社科联专家库成员

    施钰兴   嵊州市民宗局原局长、《人文嵊州》编辑

    屠剑虹   市城建档案馆原馆长

    徐晓刚   诸暨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原副主任、省诗词学会理事

    张炎兴   绍兴文理学院教授、王阳明研究专家

    俞志慧   绍兴文理学院教授、浙东唐诗之路研究中心主任

    赵任飞   绍兴图书馆原馆长

    丁兴根   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委、绍兴日报执行总编

    潘承玉   绍兴文理学院教授、省越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王以俭   绍兴图书馆馆长

    杨  健   市档案馆副馆长

    何鸣雷   柯桥区史志研究室主任

    娄国忠   柯桥区水务集团纪委书记、市鉴湖研究会副会长

    罗兰芬   上虞区委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副主任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参事 馆员 特约研究员

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