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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参事队伍建设促进沈阳参事工作创新发展

信息来源:沈阳市参事室作者:
发表时间: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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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第565号)和《中共中央统战工作条例》,加强对参事工作的组织领导,近期,沈阳市政府专门召开市长业务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进参事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沈阳参事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及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同时指出,参事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决策咨询系统的重要力量,切实做好参事工作,有助于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必须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参事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让参事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市近期下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沈政发【2016】51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文件》对参事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府参事工作指明了方向。
    《文件》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政府参事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市政府参事室统战性、咨询性的性质,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切实做好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使参事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职责,积极发挥参政咨询作用。
    《文件》对参事职责、权利、参事控制规模和任职条件、参事的聘任和解聘等工作提出了符合沈阳市实际情况的具体要求。指出参事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恪尽职守、坦诚建言、因人而异、各展所长的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注意学习新知识、新理论,努力用新思想、新观点解决新问题。参事提出的建议或调查报告要注重质量,具有可操作性,为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贡献智慧。
    《文件》强调指出,要加强对参事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要根据市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需要,安排参事列席市级重要会议,为参事知情参政提供条件;二是定期向参事通报政府重大决策,利用各种会议形式直接听取参事意见、建议,为参事民主监督开拓渠道;三是参事室要进一步提高对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学习培训,督促参事履职尽责;四是设立参事工作研究员制度,在参事课题资料分析、业务研究、成果整理等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
    当前,沈阳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档口,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方兴未艾,参事工作也将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考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加强参事队伍建设,尽快选聘一批政治坚定、德才兼备、有服务社会意愿、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专家学者充实到参事队伍中来,加快实现参事工作向智库转型升级的步伐,催生参事建议提质增效,为市政府领导提出更加科学的决策咨询,从而在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参事 馆员 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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