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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参事调研组赴青海学习考察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年度工作计划,云南省政府参事调研组于2012年8月12日至17日赴青海省考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
调研组在青海期间,得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室、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等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先后深入塔尔寺、原子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湟中八瓣莲花文化中心、藏医药博物馆、西宁市城南奇石市场、互助土族风情园等地,实地了解青海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并与青海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办公室、黄南州同仁县文化局、景新唐卡艺术有限公司、夏都民族工艺品有限公司、源上女堆绣中心、大手印皮雕工作室和民间手绘唐卡艺人罗藏旦巴等有关部门同志、企业代表、民族文化传承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青海是中华民族文化长期共存、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重要融合地之一,也是中华古老文化昆仑文化的发祥地和唐蕃古道、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古代不同的文明在这里碰撞、交汇、融合、发散;各民族之间技艺交融相汇,兼收并蓄,各种宗教也在这里和谐共存,形成了不同民族之间多元文化互补互融,交相辉映。青海省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51个、文化产业示范园8个、文化产业示范户10个。2011年,青海省文化产业单位数达7198个,从业人员89335人,文化产业增加值29.45亿元,占同期生产总值的1.81%,同比增长0.15个百分点。
通过学习考察,青海河湟文化、三江源文化、柴达木文化、吐谷浑文化、格萨尔文化、热贡文化等多姿多彩、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给参事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调研组充分感受到近年来青海省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变,以唐卡文化为代表的民族文化产业也取得了显著成果。参事们认为,云南与青海均属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既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又有许多共性。青海省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中的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云南学习和借鉴:一是青海积极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热贡文化等一批传统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广为传承与发展,成为惠及百姓的文化惠民工程,成为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桥梁,也成为促进当地文化建设的名片工程。二是在体制建设上,青海将工艺美术行业从原来的轻工部门整体划归到文化部门管理,成立了“青海工艺保护发展中心”,更加有效地促进了工艺类文化产品的快速发展。目前,青海省工艺行业主要产品产值已达15亿元,从业人员已到5万多人。三是青海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指定昆仑玉为奖牌这一契机,设计研发了金镶玉、水晶玉、大美青海主题等昆仑玉系列,使“祥玉斋”的市场占有率有了跨越式的提升。截止2010年12月31日,“祥玉斋”资产总额达到9417万元,实现年销售收入3800多万元。四是青海特色文化建设将成为青海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十二五”期间,青海将成立青海省工艺美术集团公司,进一步拓宽思路,面向市场,突出特色,稳步发展工艺美术事业。参事们表示,在撰写调研报告和参事建议时,将充分借鉴青海省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中做法和经验,提出云南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省政府领导同志参考。
云南省政府参事贺圣达、侯先光、杨光远,以及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厅等有关部门同志参加学习考察。
与青海省有关部门同志、企业代表、民族文化传承人等座谈交流
听取唐卡产业发展情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