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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储君浩:上海如何才能培养出自己的乔布斯
为什么中国难觅自己的乔布斯?
创新为什么这么难?
当前,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加强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加快现实的科技成果和潜在的科技创新能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关键。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然而,据统计,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在20%~3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成果不足5%,与发达国家70%~80%的转化率和20%~30%的产业化率相去甚远。
上海的情况和全国基本相同。因此,如何加快科技成果和潜在的科技创新能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速度,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科研沿着封闭轨迹绕圈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由研发——应用——推广等多个环节构成的非常复杂的过程,它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科技成果本身的价值,而且还取决于文化观念建设、制度法律保障、信息和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目前,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成果并不能有效、快速地推向市场和社会。
以高校的科研体制为例,目前“纵向”科研现状是:国家计划立项——政府财政拨款——高校申请研究。高校主要以项目形式从国家申请研究经费,试图形成市场需求的科研成果。但由于课题立项的要求侧重于技术领域的前沿和高新,科研人员在研究过程中又缺乏市场调研和企业的参与,因此,形成的成果缺乏实用性,很难适应市场的需求。科研项目的结题方式主要停留在论文的产出和成果的鉴定上,科研人员沿着“申请课题——获取经费——发表论文——获得专利——鉴定成果——再申请课题”的封闭轨迹绕圈,研究的市场针对性差,导致科技成果产出少、实用性较差,很难契合市场需求。课题、经费、论文以及成果的数量是目前评价高校科研实力和社会地位的重要指标,这种不完善的评价体系制约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
科技成果转化五大瓶颈
目前科技成果不能迅速转化、高技术产业化率低的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文化观念方面,科研人员重学术轻应用
在传统的科研管理体制下,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一般强调学术价值,而忽略其市场价值,较重视学术论文的发表数量、专利的申请和授权数量、科技成果的获奖数量,而对许多科研项目并没有明确设定成果转化和科技对经济建设的贡献评价指标,导致科研人员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应用;重立项,轻质量;重科研,轻转化;重成果,轻推广”的思想观念。
许多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投入在实验室的数据收集和理论研究之中,重视论文的发表、科技成果的鉴定、职称的评审等,却很少考虑这些科研成果能否应用于生产和怎么应用于生产,造成许多科研成果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或实验室阶段,转化应用并创造出经济效益的可能性很小,市场利用价值较低。
2.体制方面,科研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目前,在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上,其项目来源并非市场需要,而是来自政府主管部门的科研规划和行政指令,造成科研人员只关心主管部门的科研经费,而不关心科研成果的应用和市场对成果的反应、评价,研究成果与生产实践严重脱节。
再者,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不完善。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对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以理论水平和成果数量为主要指标,忽视了成果转化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导致科研人员忙于职称评审,疏于科技转化和应用研究,从而严重制约了科技成果的产出和转化。
此外,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由于科研单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过于强调学校的利益,而忽视科研人员的劳动贡献,未能将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与科研人员的收益挂钩,使得许多科研人员未能享受到应有的待遇,难以调动其投身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限制了优秀的人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3.法制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尚不健全
我国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法律数量和覆盖范围都有待提高。由于惩罚力度不够,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科研人员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工作积极性受到抑制;再加上制止侵权行为往往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很多遭受侵权者也不愿意采取维权行动,使得侵权现象日趋严重。
此外,很多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专利转化制度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对如何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认识不足,也不善于利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形下,科研人员很难下定决心将自己的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推向市场,有些科研人员甚至还选择将科研成果藏在手中,这是造成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企业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企业怕别人把自己研发的成果抄过去,往往不愿意投入研发。
4.资金方面,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短缺
目前,我国科研单位经费大部分源自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单位自筹和社会风险投资所占比例较少。一般而言,科技成果转化要经历研究开发——中间试验——产业化三个阶段,这一复杂历程需要相当大的经费投入,而且这种投入又具有很大的风险性,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再好的科研成果也难以真正实现产业化,尤其是中试阶段,不仅所需资金相对较多,而且投资风险较大,大多数科研单位、尤其高校均没有能力组织中试,而投资者面对收益的不确定性又持怀疑和观望态度,导致投资严重不足。根据发达国家经验,研究开发——中间试验——产业化三个阶段的投资比例一般是1:10:100,而我国却为1:0.5:100,中试阶段的投入力度与发达国家相去甚远,其资金匮乏程度可见一斑。
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成熟性与可行性,制约着我国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水平的提高。近年来,虽然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越来越重视,科研单位的科研经费也有了较大增加,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办法,如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风险基金等,但从整体来讲,支持力度还不够,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融资渠道单一、经费短缺的状况仍未能有效缓解。企业又往往不愿在科研成果尚处于初级阶段就投入研发和中试。
5.人才方面,科技转化专业人才紧缺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推广应用环节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科技成果能否被市场所了解和接纳,能否实现商业化、产业化。科研单位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擅长理论分析和科学实验的科研人员较多,而科技成果宣传、推广和应用的专业队伍则较为缺乏,致使宣传和营销力度不够,无法满足市场对科技成果的相关信息深入了解的需求,因而导致成果推不出去,资金引不进来,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多数停留在理论和实验阶段,难以应用实施,更无法形成产业化。
科研应该以市场为导向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文化理念建设为根本,以市场需求为方向,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途径。
更新文化理念,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更新文化理念是根本。
一方面,在科研单位、尤其高校的管理理念上,要深刻认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科研单位必须把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放在与教学、科研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的有效机制。不仅要重视科研项目的争取和科研计划的完成,更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后的效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应用性课题研究,寻找科学技术与经济效益的结合点,大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另一方面,在科研人员的思想观念上,必须摈弃“重理论,轻应用;重立项,轻质量;重科研,轻转化;重成果,轻推广”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科研观——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同等重要。强化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大力推进科研工作向市场和应用方向拓展,建立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评价、奖励及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
积极引导,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制度建设是保障。政府应当侧重提供法律保障、政策导向,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为核心,多管齐下,全面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发展。应尽快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竞争、激励、约束和保障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大政府对研究成果向地方政府和企业转移的制度支持。
一是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行政保护和惩治力度,确保科研成果和专利顺利转化;
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健全鼓励成果转化与推广的政策体系,在鼓励专利申请和授权的同时,加大力度激励专利实施、转化和推广,以推进专利成果产业化步伐;
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确保高校在产学研活动中享受与企业一样的政府贴息、政策性投资担保、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
四是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制度。加大对中试阶段的资金投入,积极吸收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活跃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市场;
五是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优化科研管理资源配置,加强科研管理机构建设,建立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扁平化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高效的行政管理服务。
面向市场,大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首先,在政策上要高度重视产学研相结合,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都要向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倾斜,注重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其次,科研项目立项时,要进行市场调研,确定成果能否进入市场,使科研以市场为导向,而不仅仅以学术或者行政计划为导向;再次,依托校办产业,积极与企业合作,建立一个教学、科研与生产“三位一体”的运行体系,与企业共同研究,共同开发,使科研与生产密切结合,彻底解决“产学研”脱节问题,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新模式。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上市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下方面是重要关键:
1.健全高校科技成果创造与应用的体制与机制
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不仅是高校行为,也涉及政府和企业的行为,更是市场经济下的市场行为。针对现有的科研管理制度所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要深化高校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一方面,要建立公平合理的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另一方面,要创建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体系。建立和健全政府、高校、企业三位一体互动共赢的合作机制,改变当前高校“重成果、重论文、重专利、轻专利转化”的现象,将“科技成果转化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考核和评估高校的团队建设和学科建设。促进高校与政府、企业形成长期、稳定和紧密的合作关系,使高校的一些专利成果通过政府、企业的提前介入得到政策环境和资金的及时支持,从而确保科技成果能够顺利转化,推动高校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从健全高校科技成果创造与应用的体制与机制着手。
2.完善职务技术成果转化法,提高专利实施率和转化率
近年来专利的申请量迅速攀升,专利授权量也稳中有升。然而,专利的转化率上升的速度远不及专利申请量的增速,在考核、评估机制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滋长了一些“问题专利”的出现,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影响。目前必须将目光由重视专利的数量转到重视专利的质量上来。建议政府在资助“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的同时,更要加大力度激励专利的实施和转化,提高专利的“含金量”,以推进专利成果产业化的步伐。根据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特性,制订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相关管理政策,合理确定技术持有单位和技术成果完成人之间的权益分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高校促进职务技术成果转化的自主权,将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处置权交予高校,取消繁杂的行政审批程序。借鉴北京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改革的经验,尽快出台面向全国的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细则。突破隶属关系上体制机制障碍,国家应参照医疗、养老属地化管理办法,制定中央部委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形成国有资产属地化管理办法,简政放权,授权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审批落实相关政策。
3.拓宽融资渠道,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融资体系
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是一项高风险、高收益的活动。在目前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资金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之一,鉴于此,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成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必然选择。一是,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加大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尤其是中试阶段的资金投入;二是,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融资体系。三是,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创业资金对科技企业的投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4.在专利权质押融资实践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完善的专利权质押融资制度
资金要素是企业实现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的基本条件,政府应引导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从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议:配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运用低息政府贷款、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风险投资、技术产权交易等市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为科学技术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先提供金融服务,发展面向企业技术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投资企业自主创新。
5. 建立产学研联盟,强化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人才的集散地,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每年创造发明专利的50%,然而其成果转化率不到10%。
因此,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法规,鼓励和引导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以“紧密型”、“准紧密型”、“松散型”等方式向企业流动,组成企业技术创新群体;同时允许企业技术人员到高校兼职,以科研项目为载体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博士后等,形成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人才要素是企业实现自主创新的根本,是获取竞争优势最宝贵的战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