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室馆动态
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接受了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政协报、经济日报、人民网、搜狐网等新闻媒体的采访,就房地产调控、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国是建言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
3月4日,宋林飞在北京就房产热点问题接受了人民网记者专访。关于房地产调控问题,宋林飞认为,应该建立一个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首先,是要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剔除不合理的成本;防止哄抬房价;反对暴利。同时,优化土地供应方式、规模与结构。关于房地产税征收问题,宋林飞认为,现在进行试点的房地产税征收不够规范,建议全国人大立法,也可以由立法主体委托国务院实施,但不应空白授权,应对房地产税征收的对象、范围、税率、减免税等作出统一的原则规定,然后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情况制定细则,允许差别化。关于保障性住房问题,宋林飞认为,廉租房主要是针对低保家庭,公共租赁房主要是针对低收入者。在当前商品房价格过高的情况下,政府大力建设保障房应该说是关系民生的一个重要举措。宋林飞建议:应扩大享受对象,廉租房不仅是贫困人群,还应扩大到低收入群体里的住房困难户;公共租赁房也不要完全对着低收入者,还应扩大到中等收入者中暂时住房有困难的人群。关于商品房租赁问题,宋林飞认为,应鼓励城市居民在自住的基础上出租住房。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求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城乡居民目前的财产性收入比例比较低,只有2%左右,这样的收入结构不合理,要想增加城市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房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宋林飞建议,应积极鼓励城市居民把多余的房子拿出来出租,这样既是对社会做贡献,也培育了租赁市场,可以缓解“租房难”的问题。
二、把好流动性“总闸门”
3月5日,宋林飞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他认为,流动性过剩是此次物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目前CPI的指标看,物价上涨仍在可控范围之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与前几年主要由食品价格上涨导致的结构性通胀相比,此次物价上涨在粮食、蔬菜、副食品价格以及上游产品价格、劳动力成本等领域都有体现,目前也在向非食品领域扩散。他认为,此次物价上涨,流动性过剩是一个重要原因。正因如此,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将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货币政策的基调由“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这是宏观调控审时度势的果断决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在保增长和防通胀之间求平衡。宋林飞回忆道,去年参加两会时,保增长和稳物价都是代表委员关心的重点问题。但从今年的经济形势看,通胀的问题可能显得更加突出一些。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增长不重要,我国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方面依然任务艰巨,必须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宋林飞说,“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将更加注重增长质量和效益,从全世界范围看,中国经济增速依然会处于“领跑”位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保增长与防通胀有相冲突的一面,压低通胀的措施往往也会给经济增长带来压力。这对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一段时期的宏观调控,既要控制物价持续上涨,遏制通货膨胀势头,又要防止货币、信贷、投资和工业增速下降过快引发经济增速放缓。有扶有控促进结构调整。把好流动性“总闸门”,并不意味着全面紧缩,要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宋林飞认为,今后在结构性减税方面仍可以大有作为。如减免中小企业税负,对于创业行为和创新行为,以及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用税收政策的优惠给予鼓励和支持。此外,在支持民生,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财政的投入也都不可缺少。
三、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3月6日,宋林飞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采访。他指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过低、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过低、城市居民的经营性收入过低。因此,要在提高工资性收入的同时,重点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这些突出问题。“蛋糕是做大了,但切得并不好。政府、企业与居民三者之间的收入分配的不合理状况越来越严重”。对此,宋林飞表示,应重点解决初次分配不公的问题,完善工资法规,限制企业内部的自由裁量权,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增加职工的劳动报酬。同时,政府要放水养鱼,减少企业与居民的税负。
衡量收入分配均等程度的基尼系数已经攀升至0.5左右,超过了0.4这一世界公认的警戒线。宋林飞认为,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的秩序都需要严格规范,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水平,必须进行限制与调控,防止权力进入要素分配,堵塞权钱交易的各种腐败漏洞。
宋林飞建议,在再分配领域,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4000元,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在第三次分配领域,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通过税收优惠予以鼓励。
四、顶层设计是改革攻坚深化阶段的需要
3月9日,宋林飞接受了《南京日报》记者的采访。他对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的一段文字谈了他的理解:“‘十二五’期间,我国改革进入攻坚与深化阶段,需要最高层对改革进程作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总体安排。”宋林飞说,顶层设计就是党和政府最高层的设计,是指在中央层面进行制度安排,对改革方向、重点领域、突破口、重大举措等进行规范与规定。比如,推进房产税改革,就需要顶层设计,应由立法主体即全国人大对房产税征收的对象、税率、减免税等作出统一的原则性规定,然后授权国务院与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现在是空白授权,试点地区各行其是,因而特别需要顶层设计。其次,顶层设计应有差异化。比如,中央这次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属于顶层设计。制定统一的起征点是一种设计,根据不同居民收入水平确立不同的起征点是更加合理的设计。再次,不是说有了顶层设计,地方就不能创造,完全可以根据中央的顶层设计创造出符合地方特色的具体改革举措与发展路径。同时,中央的顶层设计也可以汲取地方的创造。比如,创新驱动是江苏的发展战略,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用“创新驱动”来界定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反映了地方成功的战略实践。
五、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差别化是最佳选择
3月2日,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宋林飞在北京就个人所得税提高的问题接受了《现代快报》记者的采访。宋林飞认为,个税起征点应提高,如果全国“一刀切”的话,标准线不宜太高。因为东西部地区发展情况不同,最好有所区别,但也不能太低,要考虑到群众的负担,“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就是在于,中低收入者可以少交税,中高收入者多交一些。”就此而言,宋林飞认为,“一刀切”不是最佳选择,还有一种方案就是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一个区间,各地在不同的区间范围内确定自己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报国务院备案、批准后实施。如果采取这一方案,江苏的个税起征点定在多少合适?宋林飞认为,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收入水平作综合性衡量。2010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2944元,建议江苏的个税起征点可以比全国平均水平(假定是3000元)略高一些,定在3500-4000元左右。另外,对于有关按家庭为单位征收的建议,宋林飞认为,目前条件尚未成熟,国外有这种年终算家庭“总账”的形式,但这是建立在家庭收入很透明的情况下的,目前我国还没法做到这一点,要想公平公正地实现按家庭收入来征收所得税,时机还没成熟。

宋林飞接受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