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室馆动态
云南省政府参事室深入学习贯彻《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2009年12月16日上午,云南省政府参事室组织政府参事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和温家宝总理与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马凯国务委员和陈进玉主任的有关讲话精神。座谈会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参事室主任吴明德主持。参事和参事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吴主任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参事馆员座谈时的讲话精神。他说:为庆祝国务院参事室成立60周年,1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并同全体参事、馆员和各省市区政府参事室主任座谈。温家宝指出,政府参事室不仅具有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的决策咨询职责,而且具有对政府工作提出批评意见的民主监督职能,希望把政府参事室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政府咨询机构。总理就进一步做好政府参事工作提出四点要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研究推动中国科学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要倡导求真务实、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作风;要提倡独立思考、敢讲真话的精神;要具有全球视野,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接着由参事处领导介绍了《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出台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等问题。
之后,吴主任强调指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是全国参事室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条例》总结浓缩了参事工作60年的经验和精华,明确了参事室的法律地位,拓展了职责和任务,参事工作今后开展将有法可依,《条例》的颁布具有里程碑意义。温家宝总理的讲话高屋建瓴、高度精炼,为参事工作的持续、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重点,为参事如何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供了思路和方法,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参事工作要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以温总理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统一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做到反映情况原汁原味,提出观点高瞻远瞩。在提高建言献策质量、充分发挥智力支撑作用的基础上,要发挥民主监督职责,转化调研咨询成果,不断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努力把参事室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政府决策咨询机构。
省政府参事们直抒胸臆,纷纷畅谈学习心得和深切感受。他们认为,渴盼已久的《条例》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正式颁布,是政府参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对参事工作的长远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参事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必将为参事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更进一步加深了参事履职的认识,今后一定要转变工作方法,改进调研作风,提高调研质量,进一步提升参政议政、咨询国是的能力和水平,为云南科学发展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省政府参事还就下一步如何制定贯彻《政府参事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他们认为,参事工作必须准确定位,《实施细则》必须细化、量化、数据化,既有针对性,也要有可操作性,要与相关的政策法规相配套,与以前国务院参事室下发的文件和参事开展调研的实际情况有关联性,并对参事工作成绩评估系统如何制定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此外,会议还决定,近期要争取云南电视台的大力支持,安排播出《政府参事60年》文献纪录片,进一步做好有关宣传工作。还要以省政府参事室名义发表署名文章,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参事处 张克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