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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府参事室组织学习《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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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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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沈阳市政府参事室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刚刚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参事工作条例》。“条例”的颁布使长期工作在参事工作战线的工作人员深感振奋和受鼓舞。“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参事工作从此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参事室主任张德利主持了会议并谈了他对“条例”学习后的初步认识和体会。他说, “条例”的颁布是全国政府参事及工作人员盼望以久的大喜事,又恰逢国务院参事室成立六十周年的庆贺之日,真是喜上加喜。“条例”的颁布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参事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着参事工作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向了新时代,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政治意义。
  张德利指出,“条例”的颁布,为新时期参事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使参事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开始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运行层面,这对于做好参事工作,具有极大的推动与促进作用。“条例”的颁布不仅仅是参事系统自身工作的需要,也是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要,同时,也能够取得各级政府对参事工作的重视,也会引起社会民众对参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这必将对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也必将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张德利主任强调,今天我们学习“条例”只是开始,只是对“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的一个初步认识,今后,我们要与参事共同深入学习,要逐条逐句地学习,深刻理解,真正学深吃透,用于指导我们的参事工作并贯彻落实。要集中时间,集中培训,专题研究,认真讨论交流,还要采取多种学习培训等方式,全面深入地学习。今年至明年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要重点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把“条例”融入到我们的制度创新之中,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规范我们的工作行为,促进参事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在学习过程中,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要借助媒体和运用载体,开展主题宣传,以取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以促进我市参事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会上,还部署了近期组织参事学习“条例”的具体工作安排。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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