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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参事室全体参事解读国务院3号文件商谈提高金融管理
5日上午,我室召开全体参事会议,请市政府参事、市保监局副局长秦士由向全体参事专题解讲《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文件)有关金融方面的政策及内容。
秦士由参事讲:国务院3号文件是重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导航仪,是实现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提出的“314”总体部署的路线图,是重庆当前经济“止滑促增”的助推器。他说:3号文件在金融方面倾注了浓墨重彩,可以说定位高、意义深、空间大、影响远。其中涉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外汇管理市场等各个方面,各条政策“含金量”极高,可操作性极强。具体讲,涉及金融方面的政策共有十二条、七个方面。第一条是总体要求:即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金融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增强重庆的金融集聚幅射能力。第二至第四条涉及资本市场:一是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适时将重庆纳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二是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发行及机制建设,探索发行用于市政基础建设的项目收益债券;三是研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探索设立中外合资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第五条涉及保险方面:即设立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试点。第六条涉及外汇管理:开展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允许1—2家符合相关条件的重庆非金融企业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加快研究重庆大企业集团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有关方案。第七至第八条涉及完善市场体系方面:一是依托全国金融市场中心建设整体布局,待时机成熟后,优先考虑在重庆设立全国性电子票据交易中心;二是支持期货交易所在重庆设立当地优势品种的商品期货交割仓库,支持在重庆设立以生猪等畜产品为主要交易品种的远期交易市场。第九至十一条涉及农村金融方面:一是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支持开展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二是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建立农业贷款贴息制度,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的便利程度,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推进“三农”保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第十二条涉及金融合作等方面:支持重庆与国际金融组织加强合作,探索并推进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示范项目。
最后,他还讲到,3号文件是国家层面在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将重庆建立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也是国家首次在中西部地区布局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他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我相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将大大提升重庆金融产业的集聚和幅射能力,这也是我市建立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立足点和支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