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室馆动态
加强参事业绩考核评价推动参事工作科学发展
今年1月,温家宝总理在与参事、馆员座谈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参事室、文史研究馆工作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第二,发挥好民主监督的作用,第三,在推进国家文化建设中发挥独特优势。这三点要求,是从国家大局出发,根据新时期政府工作的需要以及参事室、文史馆自身
特点提出来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参事室和文史研究馆工作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的重点。参事工作是参事室工作的核心,发挥参事在政府工作中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是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最好体现。因此,加强参事工作业绩考核评价(以下简称考评),激发参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发挥好民主监督的作用,是推动参事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参事工作业绩考评制度,对于做好新时期参事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调动参事积极性,把握工作主动权。参事都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因为咨询工作的需要,受聘于各级政府为政府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统战性是参事工作的立身之本,咨询性是参事工作的发展之源,两者之间是和谐的辩证统一。在新的历史时期,只有加强参事工作业绩考评,进一步充分调动参事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参事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参事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的重要作用,才能把握参事工作的主动权,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参事工作的发展要求。
(二)珍惜受聘荣誉性,激发工作责任感。参事学识渊博,阅历丰富,业绩显著,身份超脱,有着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广泛的社会联系,受到社会普遍的尊重和信任。参事任职期间原则上不办理退休手续,对参事的生活待遇要本着从优的原则给予照顾。加强参事业绩考评,使参事倍加珍惜受聘于政府参事的荣誉性,又能激发参事认识到肩负的重要责任感,自觉自愿当好党和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恪尽职守,一展所长,调查研究,咨询国是,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
(三)找准工作平衡点,履行参事新使命。到目前为止,全国少有专职参事,参事人事关系大多仍在原单位,大多数参事还是单位工作及业务的骨干,有的还担任着重要领导职务,日常工作非常繁忙,强求参事“以参事工作为主业,为本职”,把工作重心完全从单位工作转移到参事工作上来,现实地看不太可能。参事做好参事工作的基础,源于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源于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渴望,源于无私奉献的精神,也源于在参事室工作的同志用良好的服务来感动参事。加强参事工作业绩考评,可以促使参事在“以参事工作为主业,为本职”和单位工作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合理调配工作时间,为参事工作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把参事工作当事业和专业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多提精品建议,实现新的人生价值,履行新的历史使命。
二、加强参事工作业绩考评制度,应注意把握的几个原则
(一)尊重参事、公平公开。尊重参事是建立、推行和加强业绩考评制度的前提,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尊重参事人格和劳动成果都是第一位的。公平是加强参事工作业绩考评的基础,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防止考评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评机制应有的作用。公开考评结论应适当、适时,一切以尊重参事为前提。
(二)注重实绩、体谅差异。考评中应注重工作实绩,可以使被考评者了解自己工作成绩的好与坏,促使业绩好的参事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先进,也可以使考评业绩不好的人心悦诚服,奋起赶超。同时,参事因工作、专业、时间、年龄等各方面情况的不同,参事工作业绩情况自然有所差异,考评中不要用一把尺子去苛求每一位参事的业绩好坏,要以宽容体谅的态度正确看待差异。
(三)科学严谨、客观分析。考评不科学严谨,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参事工作业绩的真实情况,而且还会产生消极的后果。科学严谨的考评应包括:
科学周密的考评标准、严肃认真的考评态度、简单明了的考评内容、可控制能达到的考评指标、方便快捷的考评程序及方法等。在参事工作业绩考评中,既要多看参事队伍整体的工作业绩,又要客观分析每位参事工作业绩的差异,及时总结考评工作经验。
(四)个别考评、及时反馈。对参事工作业绩的考评,要坚持个别考评的原则,考评之前应与参事沟通取得一致意见,以参事的实际工作表现(业绩数量和质量、创新能力、参与积极性)评定参事履行职责情况。同时,考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肯定工作业绩,说明不足之处,提出今后努力方向的参考意见,发挥考评的促进作用,推动参事工作向前发展。
三、参事工作业绩考评应包含的基本方面
(一)考评内容。中办发[2003]10号文件规定,参事参与政府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主要工作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及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密切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这些规定是考评参事工作业绩的基本内容。此外,参事参加参事室组织的学习、研讨、咨询、论坛、参观、考察等活动,以参事身份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评审、鉴定、讲座、学术交流,以参事身份撰写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咨询建言,以自身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宣传参事工作,扩大参事影响,为加强参事室建设和创新开展参政咨询工作献计出力,都是积极参与参事工作的表现,也应列入考核中去。
(二)考评指标。考评中,应着重做到:从完成率入手看目标数量,考查参事对参事工作的投入情况;从批办率入手看智力支撑度,考查参事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被领导批示、批办,是否进入党和政府决策层面,对领导思路、政府决策产生影响;从价值率入手看操作可行度,考查参事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被批转给有关部门去办理、落实,有关部门是否采纳意见和建议,是否转化为政策、决策和措施,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大小;从影响率入手看社会关联度,考察参事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在社会、行业、专业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引起广泛的关注;从时效率入手看应急能力,考查参事是否想领导所想,急政府所急,适应政府决策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从出勤率入手看活动参与度,考查参事是否热心参事工作,积极参加学习、调研、会议、考察、培训等活动。此外,还应重点考查参事在参政咨询工作中是否不断创新发展,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呈递增之势。
(三)考评设定。区分参事完成工作业绩的不同情况,可以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履职、基本履职、未履职四个层次。
对那些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工作和各项调研、会议、活动,主笔撰写参事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具有重大价值、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进入党和政府决策层面,引起领导高度重视和批示,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领导批办意见被有关部门采纳办理,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应考评为优秀。
对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工作和各项调研、会议、活动,主笔撰写参事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有较高价值、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进入党和政府决策层面,受到领导重视和批示,对领导确定工作思路、制定政策、改进工作具有参考价值,起到了现实性或前瞻性的作用;被有关部门采纳办理,取得一定成效;以自身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宣传、扩大参事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绩;为加强和开展参政咨询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应考评为履职;
对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工作和各项调研、会议、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业绩的,应考评为基本履职。
对那些因为工作原因分身乏术无暇顾及参事工作,或因身体原因暂不能投身工作,或对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不常参加调研、会议和活动,没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事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应考评为未履职。
(四)考评方式。业绩考评的对象是政府参事,他们功成名就,身份特殊,因此考评工作必须坚持统战性,既公平合理,又充分体现对参事的尊重。为此,要建立《参事工作业绩档案》,将参事日常工作业绩情况如实记入《参事工作业绩档案》,全面掌握他们参与参事工作的情况,实行常规化管理。考评分为年度工作考评和任期工作考评。年度考评应以年为单位,每年年底对参事工作业绩进行考评。任期考评应根据参事任期,对参事任期内工作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评时先由参事个人撰写业绩报告,由参事业务部门根据参事工作业绩情况提出初步考评意见,报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审定。对参事工作业绩的考评意见,应与参事个人沟通后再通过一定形式公布。
(五)考评使用。根据参事工作业绩的考评结果,对考评业绩为优秀的,应给予重奖;对考评业绩为履职、基本履职的,也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应采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激发参事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对考评结果为未履职的,在充分谅解的基础上,参事室领导还应主动加强与参事的沟通、交流,帮助查找原因,促使参事切实珍视参事的荣誉和职责,为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参事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