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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难点和思路
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难点
焚烧作物秸秆,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安全,土壤有机质被烧毁,田边树木被烤焦,通讯、电线被阻断,有的甚至引发大面积火灾,危及庄稼及村庄,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未被焚烧的秸秆乱堆乱放,有
的丢弃在田头、路边、沟渠里,阻塞水系,使农村有水尽污。每年一到庄稼收获,尤其在收获集中、秸秆处理量大、抢收抢种的夏收季节,基层干部昼夜死看硬守,层层签订责任状,但仍难摆脱“年年抓禁烧,岁岁烟锁城”的困局。据反映,当今的秸秆焚烧已取代计划生育,号称“天下第一难事”,成为全社会普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近年来,在秸秆综合利用上,经反复应用实践,形成了5种有效利用途径,如秸秆还田作肥料,秸秆气化、热解发电作燃料,秸秆加工成型、编织做工业原料,秸秆青贮、氨化、盐化作饲料,秸秆粉碎配比作食用菌基料。这些秸秆利用途径除还田作肥料外,其他四种利用途径,都面临一个共同难题,即秸秆田间的收集运输及储存问题。秸秆资源分散,季节约束性强,如小麦秸秆,体大蓬松溜滑,从收集转运到储存地点,三至五人一天收不到5亩,劳动强度大、成本高、效率低。即使送到储存地点,仍然需要加工压缩成型、损耗以及消防等方面的投入。我省国祯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将秸秆压缩加工成品以每吨248元到厂价格卖给秸秆发电厂,每斤秸秆仅合1角2分多钱,扣除打捆、装运、压缩成型等中间费用,从农民手中收购每斤不足7分钱,一亩地不过二十多元,对农民来说是丢弃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远不如一把火烧掉划算。所以目前国内较多秸秆利用项目、秸秆发电厂运行不久即面临‘无米之炊’的困境。我省上世纪90年代末,建立了一批秸秆气化厂,因秸秆收运储及配套等方面问题而停止运转。我省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今年原计划收购秸秆2万吨,到目前收购8千吨不到。6月22日联合利化生物质能燃炉在合肥点火,这是全球第一例使用秸秆作燃料生产洗衣粉的燃炉,年消耗秸秆2万到2.5万吨,到目前仅收7千吨,而其中六至七成是从河南省远道运来。由此形成我省在秸秆综合利用的悖论:一边是可以资源化的宝贝,一边却当废物来烧毁;一边是厂家舍近求远因本地秸秆收不到,一边是本地秸秆处理不掉而焚烧。
以上秸秆收集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市场化秸秆集体系不完善,缺乏政策激励措施,秸秆收集组织化、机械化、产业化程度低,农户‘单打独斗、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而企业收购,缺少政策支持,积极性不高,往往只是应急行为,而不作长期打算。其次,我省在秸秆综合利用上存在利用率低、成本高,产业链短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缺乏统筹规划,牵涉秸秆综合利用职能部门各管一摊工作,但之间协调互动不够、分工不明,责任不清,没有牵头单位,造成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不力,秸秆资源与利用现状不清。二是市场机制不完善,产业布局不合理,农民、企业、各项经济组织等利益主体缺乏政策激励配套措施,没有形成良性的利益生态链。三是农民急需的经济实用、秸秆便捷处理的机械装备缺乏或不配套,各项技术集成组合不够。四是技术培训和服务跟不上,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认识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加强培训的现场示范,让农民眼见为实。尤其是目前农民对秸秆利用和农用机械的用途、性能、使用、维修等方面知识,主要靠机械生产厂家对购机主的培训,有的仅在小范围举办一些机械化示范观场会,社会影响不大。在农机应用日益普及的广大农村,基本上没有农机推广队伍,培训及服务根本无从谈起。
二、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思路
为加快推进我省秸秆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和效益,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做大做强我省秸秆经济,现提出如下建议:
1.编制我省秸秆综合利用长期规划:国办发〔2008年〕105号文件要求以省为单位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我省已由发改委会同农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共同编制安徽省秸秆利用规划。对规划编制我们认为,秸秆综合利用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尤其是秸秆收集涉及千万农民集中行动,已不仅仅是专业技术的范畴,需要掌握三农、熟悉农机、体察民情,需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不能像过去的很多规划仅仅依靠少数专家闭门编制,要在编制的全过程问计于民,保障农民和基层干部的充分参与,使规划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才能保障今后规划实施更加顺畅。
2.确立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战略:秸秆来自自然,最好的出路是回归本源。秸秆还田,改良土壤、节本增效。只要有关扶持政策到位,对老百姓来说是一条省心、省力、见效益而最容易接受的好路子。省农机局认为,秸秆还田已不存在较大的技术障碍,应把秸秆还田作为我省近期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渠道。从中长期看,有关专家指出,秸秆长期全量还田作肥料,其肥效会随还田年份增加而呈递减趋势,仍会造成资源浪费,不符合我国国情。中长期秸秆利用,应在满足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合理引导秸秆多元化利用途径。近期国家财政部明确了把能源化作为我国剩余秸秆利用的主要方向,并通过财税政策支持发展。中国科技大学已成功试验将木屑、稻壳、玉米棉花秸秆等多种原料热解加工成生物油;蚌埠丰原集团利用生物发酵技术,处理秸秆产生纤维素乙醇,这二项技术已占据全国同类研究的制高点,我省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使实验室成果走向市场,形成产业化生产。
3.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装备、工艺配套和技术集成水平:在秸秆综合利用上,要加强相关基础研究和多学科交叉研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装备、工艺配套和技术集成水平,加强协作攻关解决秸秆利用中共性和应用技术难题;在秸秆还田利用上,我省地形地貌复杂、生物物种丰富,耕作制度多样,在秸秆还田机械和配套技术研发推广上要与之相适应,尤其是适应规模较小、经营分散的小型实用机械及其技术集成。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要制定秸秆还田的作业标准。
4.调整种养业产业结构和作物育种目标:我省秸秆综合利用要规划建立草食畜禽集中养殖区,使秸秆能够实现过腹还田,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靠近城郊乡镇,应规划发展为城市生活服务的高效城郊型农业,减少秸秆产生,缓解“禁烧难”。其次从秸秆还田利用角度看,作物收获机械化才能顺利实施秸秆还田,从种子市场看,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更受农民欢迎,所以作物育种要调整目标,使之适应机械化作业及有利秸秆综合利用,要引导农业科研单位筛选矮杆、抗倒伏、株型紧凑、成熟一致、熟相好,不早衰、不落粒,种子休眠期长、结实集中的品种。
5.建立完善秸秆收集的物流体系: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基层政府监管的秸秆收集、运输、储存的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秸秆储存基地,鼓励发展秸秆还田、捡拾打捆、运输、贮存全程机械化。目前,我省秸秆规模化收集体系尚未起步,政府要加大对秸秆利用的合作组织、农民秸秆收购经纪人的鼓励支持力度,按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要求,在2015年前建立完善我省秸秆收集体系。
6.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秸秆还田、秸秆气化及固化成型燃料等资源化利用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秸秆发电、秸秆气化、纤维素乙醇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给予适当补贴、将秸秆还田打捆、青贮等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落实税收、电价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秸秆利用组织、科研单位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举办秸秆利用现场会、实施培训和农机服务。其次产粮及商品粮输出地区农作物种植面积大、复种指数高,秸秆产量高,造成秸秆大面积集中处理任务重,我省是产粮和商品粮输出大省,要向国家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对省内的产粮大县要加大对秸秆处理的支持力度。
7.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部门间的分工协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社会生态效益显著、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政策、科技、法律、信贷等多部门联手协作,共同推进我省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建议成立由发改委或农委牵头,经委、环保、财政、科技、公安、交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制,建立奖惩制度,研究决定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中的重大问题,确立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战略和主要目标,提出政策建议,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督查指导。
8.构建秸秆综合利用法律保障:今年5月20日,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该决定对秸秆处理,体现了疏堵结合的执法理念,可操性强。我省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法规尚属空白,但对焚烧秸秆,我省及合肥市先后出台了《安徽省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三个条例都对焚烧秸秆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但对法律责任追究却并不一致,分别为“视情节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设置处罚条款和“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三个条例执法依据不同,有法难依,严重影响了法制统一。为此建议一是焚烧秸秆的立法,依据国办发〔105〕号文件“完善秸秆焚烧的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以上三个地方性法规启动修订或出台新的法规。再立新法时,应在条款中明确群众有不烧秸秆的义务,但政府应有首先为秸秆利用提供有效出路的责任,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二是出台秸秆综合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或参照江苏省做法,行使人大决定权,出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
安徽省政府参事室 管叔琪
安徽省农科院研究员
汪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