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审计部门年年曝光,违规资金年年居高不下
审计署23日公布的2009年第11号公告“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发现违规问题整改结果”显示,截至5月底,各地已经整改的违规资金22.86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违规资26.93亿元的84.91%。10省区市被挤占挪用的财政支农资金已经归还原渠道7.53亿元。其中,被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财政支农资金归还4084 .93万元,占被挪用于建房买车违规资金5837.4的70%。在审计调查期间,审计机关共向地方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4起,涉案金额2960.5万元,涉案人员26人,目前已有2人被立案调查,2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月24日《中国证券报》)
84.91%审计违规资金得到整改;70%被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财政支农资金得到归还,从数据上看,审计整改成效不错。不过,在这组数据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有超过15.09%违规资金没得到整改,30%挪用于建房买车违规资金不能归还,从百分数上看这只占违规资金的小头,然而从审计整改的时间看,在长达半年时间内这些违规部门及地方政府仍不能整改到位,那么这个小头可能要成为顽疾,让公众被迫接受的既成违规事实。
同时更让人警觉的是,审计出违规资金为26.93亿元,向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的涉案金额2960.5万元,被追责的占多少?答案是,2960.5万元/26.93亿元=1.099%。也就是说,只有不到1.1%违规资金有人被追责,而且这只是一个简单的结论,实际上也许还没有如此高的比例,因为我们还注意这样一段表述:“对于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也就是说这些人被追责原因也许并不是因为单位违规使用财政支农资金,笔者冒昧揣测一下,这些被追责的极有可能仅仅是涉及个人违法违纪问题,而非为单位违规担责。当然这些只是笔者个人推算,基于信息不充分等原因可能有失偏颇,但料想出入不会太大。
只有1.099%的违规资金有人担追责,而这其中又有多少是单位负责人被追责,这还要打个问号。单位违规成本如此之低,看到这样结论,诸位也许就能明白审计部门年年曝光,违规资金年年居高不下的深层次的原因。当然由此也能洞悉“三公”消费超支的资金源头了,资金源头上管不死,各级财政即使有再严格控制“三公”的办法,要想控制“三公”可能也是枉然。
谈到审计追责不力问题,也许有人会归结于我国立法的不健全,毕竟在刑法上我们缺少单位挪用公款等相关罪名,当然这是一个重要原因。不过,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但党纪上却有明文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国家款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并未严格执纪,一方面处罚标准较轻,一方面又不能严格执行,这才是审计问题屡审屡出的原因吧。
因此,以笔者愚见,坚决把审计出来的违规问题追责到底,特别是要敢于向强权部门一把手开刀,这才是根治审计问题老生活常谈的良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