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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以药养医”是逼迫老百姓掏腰包

信息来源:作者:老叶
发表时间: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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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出台的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激起热议。从省卫生厅官员、中科院院士,到普通医生、市民,纷纷有话要说,广东医改提"药事服务费" 被质疑变相"以药养医”。 "(2009年08月27日广州日报)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药事服务费不能用开处方的张数来衡量。药事服务费应该是与药 有关的所有软、硬件收费。而将要实施的药事服务费,看起来是从“以药养医”的旧体制中演变过来的,是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收入或形成的亏损”这个出发点考虑的,并不是从改善病人生活质量来考虑的,因此“多多少少带有‘以药养医’的余味。”他认为, 如果用医生开方多少来衡量药事费的多少,是荒唐、滑稽的。“在其他补偿政策没有出台的时候,出台一个不明不白的药事服务费,岂不是将边缘化的‘以药养医’又请到新一轮医改的舞台上了吗?医生‘绩效’又怎能不与‘处方’和药挂钩呢?”

    这位厅长说得好,他之所以说得如此坦白,恐怕他主要还是一位中科院院士,而不是官员,是科学家的良知促使他说真话,不愿骗老百姓。

    这两天,南京媒体也在报道江苏省的“医改”方案,说是“药事服务费”将纳入医保报销。这个新名词,老百姓也反映是听起来总让人纳闷。本来那个挂号费收据上,除了挂号费外,还有一栏叫做“诊疗费”,这个大家很好理解,就是医生给你看病的功夫钱,好像以前还包括量体温、打针、挂水什么的。

    但是,这回“医改”好像为了体现解决看病贵的难题,也避免医院再继续过多去加比街头巷尾药店更贵的药品差价,防止被群众称为暴利而炮轰始终,于是便出台药品将不让再加价方案,以示与商场靠卖药赚钱之不同。但随之而来的是,新增了这个“药事服务费”。

    于是很多群众怀疑,这是“换汤不换药”,不加药钱加看钱,它对它。特别是这个还叫做“药事服务费”,虽然不知为何全国医改的都这样叫,但肯定更瓜田李下。要是叫做“医事服务费”还马马虎虎,市民会认同医生看病收钱的古理(虽然古时也有德高望重大夫不收看病钱还送上药,但今昔不可对比)。于是,有人怀疑,之所以叫这个“药事服务费”,恐怕下面还接着会有许多猫腻接踵而至。

    因为,要说与“药事”有关的事,那多得就没边了。再延伸到与“药事”有关的“服务”,恐更是包罗万象。如此想去,只要医院随便想出一个啥“药事服务费”,患者都得乖乖地掏钱,因为这个看病不同去菜场买菜,你可挑挑拣拣,你要想病好,就得听医生的,吃啥药,吃多少,吃多久,都得“遵医嘱”,你还有心思寻价么?因此,说到药贵不贵,根本不是市场化可决定的,这个药是特殊商品,专家早已明言过。所以,患者都说,唯一可行的,就是你拜托遇到一个良医,他凭良心为你看病开药,良医凭良心开良药,你的病自然会顺天意而愈。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最好把这个“药事服务费”名称换一换。否则,就难免留下猫腻之嫌,为广大患者所不耻。

    极大关注医改的公众,还肯定不会忘了,这次医改说加收了药事服务费”理由是:医院去除加价15%的同时,虽然这个概念一经披露,便引起广泛质疑,但仍旧推向了全国。而在广大患者看来,即便是对等的加收15%“药事服务费”,其实也增加了“看病贵”。因为,目前去医院看病,如果是类似“基本目录”的药品,你完全可以不在“加价15%的”就医医院药房拿药,而去街头巷尾的药店购买,那里卖的一般要比医院药房便宜超过三成,也就是说,医院药房所谓加价15%,恐很不属实,此外,还不能忘了医院药房的进货价究竟是多少,为何招标来的进货价,比街头药店零售价还要高?所以,这个“基本目录”的药价,会“大降四分之一”,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真的要看后市,决不能信医官一面之辞。

    除了听起来怎么也是怪怪的这个医改“基本新概念”——“药事服务费”外,据称,进入“基本目录”的药物将实行“零差价”销售,这是医改列车开动的第二个基本概念“股动”。其实,这个“零差价”早不新鲜,是推行几年,广遭诟病的忽悠词。因为,广大患者在无数次的购药经历中,发现这个所谓的“零差价”药,其实也要比街头巷尾的药店贵。多少患者与媒体的追究,换来的却是医官们这样的可列入“被”字语的回答:“零差价药是指从药厂出厂价多少就卖多少,不加价,并不是指最便宜的药,因为进货渠道不同”。虽然这个回答已是医官们的经典盾牌,但是仍旧免不了被患者们的红樱枪戳穿:零差价药进货渠道究竟不同于街头药店在哪里,难道小药店买药量能大于整个城市甚至于全国的“基本目录药”量?所以,这样的“零差价”概念,其实是名副其实的“被零差”。

    因此,“药事服务费”是彻头彻尾的折腾费,是不折不扣的乱收费,应当叫停,起码得叫出一个令群众能接受的收费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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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大批制剂暴涨,同时大批药物也跟着涨价

    下月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发生变更。5家医院配置的38种制剂报销价格将有所调整,除了4种制剂降价外,其余34种均发生不同程度的涨价,涨幅最大的是原来的近10倍。

    9种医院制剂的名称或规格也作了变更。如“复更生片”变更为“复甦片”;冰醋酸涂剂的制剂规格由“30%60ml”变更为“30%100ml”等。(2009-08-29北京日报) 

    刚刚看到“医改”称要造福患者,算账药价将“大降价25%”的宣传,刚刚听说“药事服务费”的新鲜,北京市马上率先以药价暴涨10倍的疯狂,给了津津乐道算给群众听降价利好的饶舌者,一记响亮的耳光,广大患者又亲历了“被降价”的忽悠。

    实在闹不清这“涨幅最大的是原来的近10倍”的药是咋加进了啥贵重药材?还是运输成本暴涨?还是因为有了“药事服务费”,这制剂的“药事服务费”很贵,制法是独家专利?

    也搞不清为啥这原来患者都熟知的药名,为啥要改了去,为啥改了去后就暴涨10倍?

    北京日报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通知,医保目录下的38种制剂价格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配制单位涉及朝阳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广安门医院、西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院等5家。其中,散乳癖口服液、益肾口服液、醒脾和胃合剂、软坚消瘤片等4种制剂有1至6元不等的降价。其余34种制剂价格均有所上升,如原来172.28元的固本消瘤胶囊将提至442元、清肝聪耳合剂由80.1元提至438元;涨幅最大的是痔科止血散,由6.1元提高至56元,涨了近10倍”。

    这个“社会保障局”,究竟是在保障医院涨药价,还是保障患者不再看病贵?为何不拿出此前宣称的 “药价将大降价25%”,来反问一下,究竟是涨是跌,得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呵,皇城根儿下且如此,那推广到各地,是不是医院都群起而效仿,一起制剂,一起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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