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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福建:将对医务人员医德实施考评

信息来源:作者:孟昭丽
发表时间: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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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了解到,福建将对全省医务人员实施医德考评,医德差的医务人员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

  福建省卫生厅日前下发的《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修订)》规定,医德考评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 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根据规定,福建医务人员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计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等22种情形将实行“一票否决”,医德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

  按照规定,医德考评等次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对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将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还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据了解,福建此举旨在通过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全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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