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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基层宣传干部"控制负面新闻"成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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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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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宣传部门职责不能异化,谁能给层层重压下的基层宣传干部减减压?

   如果某个地方出现问题被媒体曝光,受批评或被处理的很可能不是做错事的职能部门,而是宣传部门,理由是“灭火”不力。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在一些地方却真实存在。

  最近,半月谈记者在与基层宣 传部门负责人交谈中了解到,当前,受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错误政绩观的影响,“控负”成了当地宣传部门的主要职责。只要保证不出负面报道,多上正面报道,宣传部长就“称职”,否则就是不称职。而在少数媒体责任感缺乏的社会背景下,以稿谋利现象依然存在,宣传干部不堪其扰。

  当前,社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互联网传播的大众化、媒体化、数字化日趋凸显,在这种形势下,基层宣传思想工作不可避免要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一些体制和机制性因素限制了宣传部门作用的发挥,导致基层宣传思想工作面对重重困难和压力。  

  花钱“灭火”:“控负”成主要职责  

  新时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导致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成、传播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善于回应社会关注热点、疏导舆论情绪,善于处理突发事件、化解负面影响,善于借鉴优秀文明成果、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善于推动改革创新、激发社会文化创作活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循旧有的治理思维和管理方式,很多基层党委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和舆论引导方式存在片面理解,导致对宣传部门的定位主要就是“控负”。

  “目前,控制负面报道要牵制我70%的精力。”西部省份某县县委宣传部张副部长告诉半月谈记者,“如果对县里的批评报道多了,县委书记就会找常委宣传部长,常委宣传部长就会批评我,我年终考核就要受影响,说不定还要丢乌纱帽。”

  张副部长告诉记者,县里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媒体记者就会蜂拥而至。为了控制负面宣传,他必须对前来报道的每一名记者热情接待,想尽办法淡化处理。记者采写负面报道,他们就全程陪同,以便“盯梢”,防止群众“乱说”,如果记者悄悄采访,他们就要四处寻找记者踪迹,了解记者采访了哪些人,报道了什么问题。为了“控负”,他们不仅要找记者沟通,还要找记者的领导或媒体的主管部门说情,甚至低三下四,请客送礼,不堪其苦。而一个县有很多职能部门,隔三差五总会出点事,因此“控负”任务十分繁重。

  “按说国家赋予媒体舆论监督权,宣传部门应该全力配合记者做好舆论监督工作。但县领导总是以必须正确引导舆论,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由,要求宣传部‘灭火’。”张副部长无奈地说。

  更有甚者,有的基层宣传干部因所谓“灭火”不力,竟遭撤职、调离岗位等处分。半月谈记者曾报道过西部某县借农房改造之名严重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文章刊发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但令人费解的是,直接参与侵害农民利益的县、乡党政负责人一个也没有被追究责任,两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却成了“替罪羊”,遭到撤职或调离岗位的惩处。理由是没有摆平记者,没有捂住不利于地方形象的负面新闻。

  记者在基层了解到,许多地方对宣传干部“控负”都有考核,甚至划了硬杠杠,成了谁也不敢踩的“红线”。有的地方竟对宣传干部定下荒唐的规矩:凡因“控负”不力,导致中央级或省级媒体一年内对本地进行负面报道达两次者,就地免职。当地宣传干部叫苦不迭:问题不是我们出的,娄子也不是我们捅的,却让我们“背黑锅”,实在太冤了。

  西南省份某市一名宣传部长说,在一些地方领导的眼里,只要保证不出负面报道,多上正面报道,宣传部长就“称职”,否则就是不称职。这个评价杠杆迫使许多宣传部长将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疲于应付媒体上,从而忽视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基础性投入和全局性思考,越往基层和不发达地区,这种倾向就越明显。

    不堪借监督之名以稿谋利之扰  

  中部一些基层宣传部长告诉半月谈记者,当前有的媒体缺乏社会责任感,以稿谋利现象仍然存在。近年来,随着中宣部加大管理力度,媒体以稿谋利现象明显减少,但在一些地方,这种现象从未真正杜绝,个别记者、编辑出于个人目的,将小事炒大、大事炒恶,意图从中谋利,个别媒体则从经营角度考虑,将此作为拉广告、拉赞助、推动报刊发行的良机,对编辑、记者的刻意炒作和变相要挟行为默许甚至放纵,一些基层宣传部门不堪其扰。

  记者在安徽省某贫困县采访时,县外宣办王主任告诉记者这样一个事例:他所在的贫困县近年来为了招商引资,在县城周围占用农田建设开发区,但有些土地未批先用。去年7月,北京某媒体来了两名记者对此进行采访。县领导闻讯要求宣传部门“无论如何要把火灭了”,否则将影响全县的经济建设。

  王主任接此重任后,对记者热情接待,由于县里拿不出开发区占用土地的批件,前来采访的记者表示要就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曝光。王主任再三请求能否不报道。那两名记者提出县里拿5万元,他们带给报社领导“通融通融”。王主任说县里很穷,能否给2万元,对方开价最少3万元。王主任只得答应,说先给1万元,等事情办好后再给2万元。那两名记者带着1万元回了北京。几天后,一名记者发短信给王主任,说地方没有按时把剩下的2万元汇过去,让他在领导面前很没面子,为此领导很生气,要求实事求是地发稿。王主任得此消息后立即向领导汇报,领导无辙,决定还是给报社3万元,但要对方开发票。王主任经过多次交涉,对方答应给该县做半个版的正面宣传,给了3万元的发票,还让王主任自己留下5000元作为辛苦费。于是王主任亲自主笔,写了一篇对该县开发区大加赞誉的文章并配发图片,该报全文照登。但那5000元王主任没敢拿,而是交给了县报社作为办公经费。为了防止那两名记者以后找麻烦,王主任至今还保留着当初的手机信息。  

  “现在一些媒体或记者不仅热衷于炒负面新闻,还互通信息,进行所谓的资源共享,一旦出了事,他们轮番前来采访,不少就是为了拉广告或牟取私利。特别是在每年报刊发行前,一些媒体更是找点事情,打电话变相要挟,希望能征订他们的报纸。如果不订,说不定哪天就会被他们找件事情炒作。而如果都订,穷县财政实在难以负担。我现在北京和省会来的电话都不敢接,一般都是要求征订报纸或拉广告的。”王主任说。

  安徽省某县委宣传部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县里发生了一起农户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一死两伤。当时,上级安监部门已经进行了调查处理。北京一家网站驻合肥办事处的两名工作人员来此,表示要对这起事件进行报道。经查,这家网站并无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备案批号。向省网宣办汇报后,因该网站服务器不在安徽,无法关闭。为了减少县里的负面报道,他只得到该网站去求情。经过两天交涉,最后网站办事处负责人提出要县里买他们的“安全生产案例光盘”,每盘2000元。经讨价还价,最后他只得买了10盘。“虽然这是家不合法的网站,但其刊登了负面新闻,传播是无边界的,因此不得不防。”他无奈地说。

  求爷爷告奶奶:“版面争夺”劳心费神

  “县领导一般都看重省报、市报的头版新闻,如果一两个星期看不到省报和市报头版刊登本县的新闻,就觉得宣传部工作不力。而县领导主要看重关于本县工作的报道,对那些真正符合新闻规律的社会新闻不怎么感兴趣。这种工作性的报道如果没有特色很难刊登,上头版更难。所以只得去公关。”大别山区一个贫困县的宣传部刘部长告诉记者。

  刘部长说,抢登头条新闻要想很多办法,例如,县里开展一项新工作,可以请省、市各路媒体的领导来考察参观,然后带他们游山玩水,联络感情,这样就有希望发头版新闻;要不就带着稿子到报社找总编,疏通疏通;或者以刊登广告换取头版新闻等。“版面争夺,主要缘于领导的政绩观。有的领导对自我宣传要求不高还好点,而有的领导好大喜功,这样我们就很难做了。”他说。

  一些宣传部门的同志告诉记者,为了加强宣传力度,上级部门往往考核下级宣传部门的发稿量,党委部门也给宣传部门下达发稿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基层宣传干部只得求爷爷告奶奶,以便完成发稿任务,整日苦不堪言。

  基层宣传干部的种种困惑首先折射出当前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扭曲的政绩观。有的地方领导“只准报喜,不准报忧”,面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不是抓紧解决,而是想方设法隐瞒,一旦捂不住便指使属下的宣传部门花钱“灭火”、“控负”,表面上是为了维护地方形象,实际上是怕上级“打板子”,影响了“乌纱帽”,耽误了升迁。这种错误心态与当前一些地方单一的上级考核下级的制度设计不合理有很大关系。

  其次,也反映出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舆论监督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搞好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媒体的一项重要职责。正常的舆论监督是为了帮助地方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有利于地方党委、政府更好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舆论监督并不可怕,一味地“控负”更不可取。有的地方害怕媒体曝光,实质上还是欺和瞒的落后意识在作祟。

   针对一些媒体以稿谋私、以稿谋利的现象,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强化媒体的社会责任,规范媒体的经营行为,让真正的舆论监督更硬气。

    (本刊记者 王圣志 郭立 程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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