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澳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
澳门立法会昨天以大比数表决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法例今日起生效。香港泛民主派担心澳门此举会起示范作用,加强港府争取尽快通过该法的决心。
澳门的《维护国家安全法》(俗称《基本法》第23条)共有15条文,立法会议员大约用了两小时讨论第一至第五条,只有“叛国”、“分裂国家”及“颠覆中央
政府”三条条文,在两票反对一票弃权下通过。
而在通过有争议的头五项条文之后,其他条文在一小时内,就获得列席的27名议员一致通过。
投下反对票的新澳门学社直选议员吴国昌,批评条文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带,容易被滥用,例如,在“煽动叛乱“及“窃取国家机密罪”中,对于“刺探”及“公然”的解释,就未能清楚界定。
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其后发表声明,表示特区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通过,深感鼓舞。她强调,法案通过后,填补了特区在相关法律方面的空白。
她也重申,特区政府会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居民基本权利之间取得适当平衡。
澳门中联办则指出,澳门特区顺利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标志着澳门在全面贯彻落实《基本法》,认真履行基本法赋予的宪制责任,推进特区法制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对保持澳门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具重要意义。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认同,澳门23条立法是向香港起示范作用,但他相信,北京对香港23条立法暂未有时间表,港人要争取民主制度,才可抗衡23条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