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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从为民办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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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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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党委提出,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既要善于办大事,更要善于办小事,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为民意识和执法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根植到每一个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理性执法,就是要识大体、顾大局,客观、冷静、正确地应对执法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平和执法,就是要把握好自己的心态,调控好自己的情绪,坚持有理有节。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警容严整、言行文明、举止得当,讲礼貌、有修养,充分展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职业素养。规范执法,就是要依法处置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符合法定程序。要改进执法方式,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完善警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执法告知制度,健全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确保民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从制度上对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及时整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真正做到群众最痛恨什么犯罪行为,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行为;群众反映什么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群众对什么问题最关注,就着力研究解决什么问题。正确处理“大案”与“小案”的关系,不仅要善于破大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而且要善于破小案,切实加大对盗窃、扒窃等各类“小案”的打击治理力度。正确处理“破案”与“防案”的关系,有效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打击、防范的整体合力。正确处理破案与追逃追赃的关系,健全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及时化解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要注重从源头上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善于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激化。关注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群众的怨气,最大限度地疏导群众的不满情绪。着力提高民警为群众服务的本领,善于用群众语言、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与群众说得上话、交得上心,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广泛了解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掌握社会心态,把握社情民意,切实在主动发现矛盾、积极化解矛盾上下功夫。满腔热情、尽职尽责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特别是在处理当事人的申诉时,决不能一听就烦、一推了之,更不能态度简单生硬、恶劣粗暴。

    及时推出一系列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为了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近年来,全国大多数地方的户籍、车管、出入境、证照管理等行政管理服务推行了一站式、一卡式服务,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最近,我们又在交通管理方面推出简化办事流程、取消部分审批程序、延伸服务窗口、改进车辆号牌选取方式等22项便民利民措施,社会反响很好。当前,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有些中小企业破产倒闭、一些工人下岗失业,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紧紧围绕就业创业、务工就学等基本的民生问题,研究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群众感到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千方百计地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减轻生活压力。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参事 馆员 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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