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如何唤醒干部的“敬畏之心”?
日前,《人民日报》刊发了“仲祖文”的署名文章《要使干部做到“四个不敢”》。文章指出: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组织部门必须忠实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改变目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使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 不敢专权、不敢失责。(人民网8月6日)
该文传递了这样两个明确的信号:一是进一步表明中央对待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从严”的态度和决心,“切实改变目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二是进一步唤醒干部对党纪国法、职责使命乃至舆论道德的“敬畏之心”,“使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从而保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队伍。
那么,如何唤醒干部的“敬畏之心”呢?
首先,在四个“不敢”之前还要加上四个“不想”、“不会”、“不能”。干部不想懈怠、腐败、专权、失责,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不耻于那样做,这是一个价值判断。二是不屑于(没必要)那样做,这是一个利益权衡。干部不会懈怠、腐败、专权、失责,这类干部自然是那些为人正派、老实厚道之人,在有些人看来他们是有点“迂”、有点“傻”。干部不能懈怠、腐败、专权、失责,制度很完备,监管很到位,任务一个接着一个,根本没有机会那样做。
其次,“敢不敢”与其说是对干部有没有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胆量的考验,不如说是对组织部门执法执纪的态度、决心和能力、水平是否“货真价实”的检验。“四个从严”是不是纸老虎,当摆设吓唬人?组织部门会不会动真的来实的?能不能做到善始善终、一查到底,不至于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敢不敢接这个“茬儿”?还是没有精钢钻儿,不敢接这瓷器活儿,办不了案还是其次,丢了手艺却是划不来?所以,要让干部“不敢”,首先得组织部“敢”。
最后,标准必须明确,不能讲道理头头是道,一遇到实际问题就是是而非,模棱两可。比如有的干部敢于负责,却被同事讥讽为爱出风头,显山露水;有的干部不讲原则,却被领导吹捧为办事灵活、游刃有余;有的领导专横跋扈,却被下属恭维为精明强干、雷厉风行,等等。在小圈子里、潜规则之下,一些考核干部的标准被人为地“曲解”和“异化”,以至于有些问题干部能够浑水摸鱼、蒙混过关,失掉了干部制度、法纪、禁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只有组织部门敢于负责、切实履职,落实好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才能唤醒干部的“敬畏之心”,使他们不想、不会、不能、不敢懈怠、腐败、专权、失责,进而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尽忠尽职,为群众分忧解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