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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乱花钱的背后是乱收费

信息来源:作者:付志方
发表时间: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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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纠风办主任付志方就清理规范收费等问题接受人民网记者在线视频采访并与 网友交流互动。这是“全国纠风办主任系列访谈”的第三场。就今年3月份开始进行的更大范围和更大力度的规范收费行为,付志方详细谈了河北从四个方面作出的明确规定。

  付志方说,我们今年3月初对清理规范工作又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在今年的清理规范中,要围绕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清理收费、基金和各类集资项目,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仅现在要清理,而且今后要把它规范,形成一个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

  通过这样的举措,也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我们这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包括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集资、保证金和摊派等收费,或者基金的审批依据、征收标准、执收主体、收费管理等等,这些情况都在这次清理规范的范围之内。

   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四项原则

    这一次清理规范的原则,我们规定了四个方面,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凡是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简单地说就是国家规定的要执行,省一级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只有省财政厅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已经制定发布过的,经过严格审查省政府审定的,除了这两类以外,全部予以取消。

  对于这些目录之内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只要它不符合本地区发展的需要,而且这些收费又没有上缴国家财政的,也予以取消或者停止征收;已经不具备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性质的予以停止征收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属重复设置的,予以归并;收费标准过高的,予以降低。

  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凡是国家财政部公布过的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科目外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予以取消,对目录内规定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已经不体现政府支持和管理公共事业发展职能的项目,而且它也不上缴国家财政的,对这些基金项目,我们也停止征收。

  在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凡是超越管理权限擅自设立的,有些部门本来没有设立收费项目的权限,但他自己找了一些理由,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有抵触,或者带有一些地方保护,歧视性的,或者利用行政权力特殊地位,或者管理优势,把原来应该提供的无偿服务改为有偿服务的项目,也一律予以取消。凡是按照规定设立的收费项目,标准偏高的予以降低,重复设置或者多家交叉收费的予以调整归并,已经形成充分市场竞争,实行市场调节价,凡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的收费行为也予以纠正。

  还有那些利用行政权力或者行业的垄断地位,强行指定服务并收费的项目也予以整改。还有一些依托政府的行政手段来实施,并且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收费行为,你到我这儿来审批了,不交费我就不审批,也在这次的清理整顿之列。在政府性集资和摊派方面,法律法规之外的各种保证金项目、摊派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规定之内的集资、保证金项目,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进行调查了解,分别予以取消归并或者降低收费标准。以集资、保证金等形式搞变相收费的行为也予以整改纠正。

 

国务院参事室

主任:王仲伟
副主任:王卫民赵冰张彦通

中央文史研究馆

馆长:袁行霈 馆长致辞
副馆长:冯远

参事 馆员 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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