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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李玉光:加强品牌协同管理 建立信用监管体系

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作者:
发表时间: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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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工匠精神”。而作为我国优秀文化和传统商业的代表,老字号企业正是体现“工匠精神”的典范。


  近年来,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李玉光一直关注着老字号的传承与保护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在就老字号品牌保护的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字号品牌是拥有时代传承的产品、技艺和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底蕴。老字号不仅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也是中华文化软实力的体现。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老字号在全球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老字号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和巨大的无形价值,近年来老字号的商标在国内外屡屡被“抢注”,且侵权假冒行为不断增多,损害了老字号品牌的信誉,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却没有完备的老字号保护机制。


  李玉光表示,目前,我国保护老字号的相关法律规范主要集中于《“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和《“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以及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和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字号是老字号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但我国对字号权的保护只体现在保护企业名称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据介绍,目前,我国对字号和商标实行分别登记立法和管理制度,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我国商标法统一管理,字号登记则依据企业所在地由地方工商部门管理,商标注册和字号登记的条块分割,导致老字号字号权和商标权频繁发生冲突。


  而信息不对称,则是老字号的字号权和商标权频繁发生冲突的另一个原因。据李玉光介绍,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同时包含老字号和商标的数据库,企业和公众无法了解老字号品牌在市场上的准确信息,致使商标审查和字号登记的难度加大,这就导致涉及老字号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此外,我国相关部门对老字号品牌侵权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对于如何加强老字号的传承与保护,李玉光从完善法律法规、协同管理、建立老字号数据库、加强后续监管等方面给出了建议。“我国相关部门应通过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老字号品牌给予特殊保护,由于老字号品牌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很高的知名度,应当类似于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一样,对于老字号品牌也应当实行在先审查和跨地域、跨行业的特殊保护。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对老字号品牌字号权和商标权的协同管理,字号权具有知识产权的无形财产权、专有权、地域性、时间性等一系列特点,应当建立更合理的字号权获取制度,定义字号权的内容,明确字号权的在先权利,以及确立字号权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李玉光说。


  李玉光还建议,我国应建立老字号品牌数据库,类似已建立的驰名商标数据库一样,应包含老字号品牌的商标和字号的详细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和老字号商标在先审查使用。此外,还要加强对老字号品牌的后续监管,加大对老字号品牌的字号权、商标权、域名权等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老字号品牌的信用监管体系,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机衔接的执法合力。(本报特派记者 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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